原标题:省发改委:五方面政策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有需求的企业抓紧申报
4月16日,在黑龙江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视频会议上,黑龙江省发改委副主任芦玉春从关于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政策、关于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政策、关于支持老旧风电场改造升级政策、关于煤电装备更新改造政策、关于支持煤矿安全改造与智能化建设政策等五个方面,简要介绍了省发展改革委当前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的有关政策。
关于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政策,围绕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等方向,国家发改委设立了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将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等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范围。在支持领域方面,主要涵盖了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焦化、机械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以及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废弃物循环利用。在支持比例方面,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项目支持资金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控制,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支持资金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控制,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在项目申报方面,请各地发改委按照《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全面梳理有申报意愿的企业,协助完善项目规划许可、用地审批、节能审查、环评等前期手续,服务企业围绕项目建设方案、资金保障、绩效效果等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切实提高项目申报命中率。待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下一批节能降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支持项目时,省发改委将第一时间组织各地申报。
关于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政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通知要求,设备更新纳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范围,重点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电子信息制造业、航空航天业等18个大领域、142个子领域,省发改委正在组织2024年第一批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备选项目申报,申报工作将于4月18日结束。请各地发改委尽快对接有设备更新融资需求的企业,服务企业对接贷款意向银行,按照操作指引,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中“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模块”申报,准确填写用地、规划、环评、节能等要件办理情况,项目资本金、融资需求等资金情况,并填写贷款意向银行。省发展改革委将第一时间组织有关处室开展审核,及时推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获批项目将列入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创新和设备改造再贷款政策清单,享受优惠利率。
关于支持老旧风电场改造升级政策,为推动风电领域设备更新,国家能源局印发《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黑龙江省出台了《2024年度黑龙江省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工作实施方案》,从用地、补贴、电价、接网等方面对风电场改造升级进行政策支持。共梳理拟改造风机1509台,计划总投资93亿元,其中2024年拟改造风机678台,计划总投资31亿元。省发改委将服务企业做好改造项目核准工作。请项目单位施工前与自然资源、林草等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对接,建成后及时办理电网接入,重新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更新建档立卡信息,变更补贴清单,避免因衔接不及时造成补贴损失。省发改委将做好未纳入年度方案的享受补贴项目储备,力争纳入下一年度实施,不涉及补贴项目可随报随审。
关于煤电装备更新改造政策,煤电装备更新坚持保供电保供暖基本原则,兼顾机组寿命、排放达标等容量替代等情况,按年度有序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下老旧火电机组以旧换新,达到或超过设计寿命10年以上的公用、抽凝式机组全部安排更新替代,2024~2027年黑龙江省煤电装备拟更新69台(套),预计投资约240亿元。下一步,省发改委将开辟绿色通道,做好跟踪服务,统筹推进节能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计划实施100万千瓦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60万千瓦灵活性改造。
关于支持煤矿安全改造与智能化建设政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重点支持深化煤矿重大灾害源头治理、提升煤炭开采安全水平和创新变革煤炭生产方式等三类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分类分级推进灾害严重煤矿、120万吨/年及以上大型煤矿、其他具备条件的煤矿开展智能化改造。对积极推广应用煤矿智能装备、信息化管控、机器人岗位替代、推进开采减人提效的煤矿在产能置换、产能核增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请各地发改委对接有申报意愿的企业,围绕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超长期特别国债等领域设备更新支持政策,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密切跟踪国家支持政策制定实施情况,超前谋划储备设备更新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让企业切实享受到国家的资金支持,推动以设备更新实现产业焕新,为建设具有龙江特色优势的“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作出新贡献。(记者 董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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