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黑龙江省“非凡十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举行。会上有记者提问: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请介绍一下黑龙江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方面有哪些特色和亮点做法,取得了哪些进展成效?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冯海龙现场回答了这一问题。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冯海龙
冯海龙说,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是深入贯彻党中央部署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当好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助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坚决扛起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省委出台的30条具体措施,着力谋创新、求突破、提质效,推动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以实施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优秀骨干力量向乡村振兴一线集聚。着眼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实施了助力乡村振兴系列专项行动,派精兵、育骨干,引导干部在乡村振兴主战场担当实干。实施乡村振兴“头雁提升行动”,建立村党组织书记“选育管奖”全链条政策体系,高质量完成首个任期5年的村“两委”换届,带头人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选派3609名第一书记驻村帮扶,推动建强村“两委”班子,打造乡村振兴的“领头雁”。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省市县每年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300多期,对乡村干部全员轮训一遍,不断提升引领乡村振兴的能力本领。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千人行动”,招聘1.2万余名大学生到村任职、实现每个村1—2名大学生,分批选派近千名省市直单位优秀年轻干部挂任乡(镇)党政班子副职,为乡村振兴一线注入接续力量。
二是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支撑,不断夯实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科技、绿色、质量、品牌农业,推动县乡村党组织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增强党组织服务发展、造福群众的能力。抓典型引领,连续6年召开村级集体经济经验交流现场会,强化县级党委统筹和乡村党组织引领,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由20%提升到97.5%,实现了大幅增长、快速发展。抓政策撬动,出台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意见、“十四五”期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推出一系列含金量高、力度大的政策支持举措,为乡村党组织发展集体经济创造了有利条件。抓产业带动,利用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扶持2693个村壮大集体经济,争取中央奖补资金开展29个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牵头建立“小康龙江”消费帮扶平台,辐射带动2000多款农产品上线销售,交易总额超过18亿元,让乡村党组织发展强村富民产业有底气、有门路。抓资源管理,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乡村党组织大力开展“清化收”工作,2021年新增集体土地管理费收入11.2亿元,村均增收12万元以上,集体经济发展有了持续可靠支撑。
三是以强化党组织引领乡村治理为重点,积极探索乡村善治有效路径。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不断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切实提高乡村治理效能。扎实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和“强乡赋能”改革,在13个县(市)和150个乡镇深化改革试点,开展乡村治理骨干培训,建强乡镇“前沿作战部”,让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更加有力。持续深化党建引领网格化管理服务,推动乡村治理“一张网”,建立农村网格4.74万余个,加强网格党组织建设,推行“接诉即办”“吹哨报到”,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大战大考中,广大农村党组织和党员用网格织密守护群众安全的钢铁防线。着力强化农村党组织领导作用,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黑龙江省“一肩挑”比例达到96.6%,村党组织书记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比例达到81.2%,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农村最基层。
四是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为保障,在乡村振兴中充分彰显组织力量。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运用“四个体系”从严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压实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努力把每个农村党组织建好建强。开展基层党建“擂台赛”,以赛明责、以赛促干,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党建抓实做实落实。加强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基层党建整县提升行动,打造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标杆型成长型村党组织257个,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常态化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高标准做好重点村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推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转化提升,切实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实施抓党建促固边兴边富民行动,选派360余名干部人才组团式援边,打造“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华夏东极党旗红”等特色边疆党建品牌,黑龙江省被列为全国5个“边疆党旗红”宣传边疆省份之一,筑牢维护国家国防安全的坚强战斗堡垒。(记者 邱丽娜 张桂英 摄影 王德彬)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