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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用“长牙齿”的制度保护湿地
2022-06-13 15:18:37来源: 龙头新闻编辑: 刘才星责编: 赵滢溪

  岸芷汀兰,水草丰美,旭日东升,鹤舞蹁跹。作为全球三大系统之一,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为无数生命提供栖息家园。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湿地生态系统进行立法保护,将引领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

  “早在1998年,我省便在全国第一个出台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决定》,宣布全面停止开垦湿地,抢救性地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省林草局湿地管理处处长殷彤介绍,2003年,黑龙江在全国率先出台《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使湿地保护有法可依,在全国起到引领作用。

  地处祖国最北、最东, 黑龙江省湿地资源丰富,现有湿地面积5250万亩,位居全国第四。扎龙、兴凯湖、七星河、珍宝岛、挠力河......星罗棋布的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犹如一颗颗明珠,装点了龙江大地。我省湿地保护工作起步早、经验足,多项措施和工作实践在全国领先,为依法开启湿地保护新篇章献上龙江经验。

  小切口保护大湿地  打造湿地立法“龙江模式”

  入夏的黑龙江富锦国家湿地公园,绿洲泛泛、水天一色,明镜般的湖面清晰地倒映出丹顶鹤、白枕鹤等珍稀鸟类起落飞旋的身影,记录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时刻。但若退回几十年前,这里却是耕地连片、围堰纵横、泡塘干枯、难觅鸟踪。富锦市全面开展打击破坏湿地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推围堰、铲断口、拆违建,关闸憋水,一次性还湿近万亩,消失的湿地回来了,富锦国家湿地公园也成为了全国退耕还湿示范区。

黑龙江:用“长牙齿”的制度保护湿地

富锦国家湿地公园

  多年来,黑龙江以自然湿地保护为重点,强力推进湿地修复,全省累计投入各类资金12.65 亿元,完成退耕还湿面积55.97万亩,位居全国前列。

  在扎龙湿地持续实施补水工程,提高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在兴凯湖湿地开展以预留固定地块作为鸟类取食地模式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在三环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采取地块置换的方式开展退耕还湿.......在保护湿地方面,我省一直秉持“因地施策”原则,针对兴凯湖等5个重点湿地保护区的具体问题,实行“一区一法”,先后制定5部单项法规,用“小切口”保护"大湿地”。

  2015年,黑龙江省重新制定湿地保护条例,以地方立法形式将湿地名录、分级保护、生态红线、评价考核、调查监测、权属登记、生态补水等实践探索予以制度化、规范化,使湿地保护更加系统、全面。公示出20448个湿地斑块的名称、类型、保护级别、保护范围等信息,使湿地保护有据可查,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打造了湿地保护立法的“龙江模式”。如今的富锦国家湿地公园,鸟飞鱼跃林木茂,风景秀丽美如画,已成为中国湿地的“四颗明珠”之一。

黑龙江:用“长牙齿”的制度保护湿地

富锦国家湿地公园

  建湿地保护网格体系  国际重要湿地数目全国第一 

  又到夏候鸟繁育期,挠力河河畔飞鸟翔集,生机勃勃。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已有30余对国家一级保护鸟类东方白鹳在黑龙江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产蛋孵化。2021年,在挠力河保护区首次拍下国家一级珍稀鸟类震旦鸦雀的营巢。

  黑龙江地处东北亚候鸟重要迁徙通道,辽阔静谧、水草肥美的湿地是迁徙候鸟的“中转站”和“补给站”。为加强湿地保护,促进鸟类繁殖及生态恢复,黑龙江在各江河沿岸、生态区位重要、湿地资源丰富等区域抢救性地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截至目前,全省建立了10处国际重要湿地,数量全国居第1,103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20处、省级53处,75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11处湿地保护小区,构建起全国最大的省级湿地保护网络和管理体系。

  “大部分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都建立了专门管理机构及管护人员。”殷彤介绍,近年来,黑龙江省重点开展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利用林草大数据,将信息化手段融入湿地执法和监管中。应用互联网技术,采取“天地空”一体、人防技防结合,提高湿地保护管理实效。各级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绿盾”“绿卫”等湿地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黑龙江湿地保护率持续提高。

黑龙江:用“长牙齿”的制度保护湿地

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湿地宣传深入人心  生态文明蔚然成风 

  江河流淌,推动着历史的年轮,一城江水,繁荣着两岸文明。滚滚松花江自西向东,犹如城市血脉穿过哈尔滨,孕育了周边大大小小的湿地。哈尔滨是全球首批18个国际湿地城市之一,拥有各类湿地19.87万公顷。

  在哈尔滨湿地宣教馆内,人们可以通过各类多媒体设备,直观、立体地领略河流、沼泽、湖泊和人工湿地生态系统,体验2300公里松花江流域的生态特征,感悟湿地作为“地球之肾”对人类发展的重要作用。

黑龙江:用“长牙齿”的制度保护湿地

哈尔滨湿地宣教馆

  6月,是黑龙江的“湿地保护宣传月”,6月10日,是“黑龙江湿地日”。多年来,黑龙江积极利用各重要时间节点,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湿地保护宣传。通过建立湿地生态科普宣传教育基地、提供自然教育活动场所及科普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方式,向广大中小学生和群众普及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展示湿地资源特色和修复保护成效,传播湿地文化。

黑龙江:用“长牙齿”的制度保护湿地

哈尔滨湿地美景

  讲述龙江故事,凝聚保护共识。走在黑土地的每一寸角落,保护鸟类、珍惜水源、爱护环境......生态文明思想已经蔚然成风。未来,黑龙江将肩负起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使命,赓续湿地保护的实践经验与成果,依法谱写绿色龙江新篇章。(见习记者 唐海兵 图片由受访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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