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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加强新品研发和云平台建设可获奖励
2022-04-25 09:49:46来源: 黑龙江日报编辑: 牟海微责编: 周经韬

  哈尔滨一家企业提问:

  中小企业想要加强云平台建设有相关补助吗?

  《政策措施》原文

  《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第13条:支持中小企业上云。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行动,支持服务中小企业的云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上云用云培训服务,引导中小企业设备上云、管理上云、服务上云、数据上云,推动工业企业上云全覆盖。对中小企业每年用于存贮、算力、安全、软件等上云服务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按照每户1000元给予云平台补助。每个云平台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鼓励市(地)出台中小企业上云用云支持政策。

  省工信厅回答:

  得到省级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云平台需具备工业设备管理、储存计算服务、软件应用服务、安全防护服务等多方面能力。省工信厅正在并将持续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上云用云培训服务。同时,将抓紧制定中小企业云平台补助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申报要求及流程。届时,实施细则将在省工信厅官网进行发布,相关企业可留意关注。

  省内一家企业提问:

  我们想要了解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的奖励政策。

  《政策措施》原文

  《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第19条: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对获得首台(套)产品认定的研制企业,单台(套)价值50万元以上的,按产品实际成交价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台(套)奖励上限200万元;有多个产品的,每户企业每年奖励合计不超过500万元;对研制企业购买首台(套)产品“综合险”的,按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的费率上限、年度支付保费的80%给予保险补偿,补偿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最长不超过3年,每户企业每年不超过500万元。对列入省重点新产品开发导向且年度单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重点新产品销售收入的2%给予奖励,单品奖励上限50万元;有多个产品的,每户企业每年奖励合计不超过300万元,省级财政负担奖励资金的60%,项目所在市(县)财政负担奖励资金的40%。

  省工信厅回答:

  目前,我厅正在编制《黑龙江省重点新产品征集发布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重点新产品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具体认定标准将在管理办法中进行明确。现阶段,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正在征求意见,待履行报批手续后,对外发布。(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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