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红光乡燎原村。
2018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实施以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持续推动强化领导、强化调度、强化政策、强化示范、强化宣传、强化主体“六个强化”,采取政策扶持牵动、质量标准跟进、宣传推广推动等措施,实施“5+1+1”行动,指导全省各地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村环境质量提升,农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显著提升。
海伦市联发乡百兴村步行街。
农村厕所革命扎实推进。全省探索推广接入城镇管网、建设村级管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净化槽就地降解等3种较为成熟的改厕模式,实现了由旱厕向水厕的转变、由清掏外运向就地降解的转变,3年可改造农村室内水冲式厕所30多万户。农村垃圾治理成效显著。全省已有8672个村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占比达96.67%;7983个行政村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占比88.99%。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梯次推进。以水源地保护区和整村改厕村庄为重点,采用多种污水处理技术模式,启动实施222个村屯15594户水源地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工程。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实施村庄绿化工程,全省村庄绿化覆盖率达17.7%。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整治庭院环境,共建设菜园革命示范村300多个,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达到1400多个,勃利县、通河县、泰来县、庆安县被评为2019年全国村庄清洁示范县。村庄规划编制有序推进。全省已完成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边境巩固类和搬迁撤并类五类村庄划分。完善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范和标准,在1026个村开展规划试点。农村环境管护机制取新进展。大力推广门前三包、市场化专业保洁等管护机制,全省开展常态化保洁行政村数8275个,村庄专职和兼职保洁人员达到3.65万人,农村环境和基础设施初步建立起了配套的管护制度。
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专项小组办公室成员扩大到省直22个单位,并下设农村厕所、垃圾、污水、村庄规划、村庄清洁、村庄绿化6个推进组,形成“1+6”组织体系,形成强大的推动合力。市县两级也分别成立了专项小组,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泰来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强化工作调度。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强化政策支撑。先后制定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办公室职责和工作规则》《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实施方案》《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指导文件14个,制定了《进一步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厕所改造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技术性意见7个,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政策规范和技术指导体系。
伊春市溪水村。
强化示范推广。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工作提升。在哈尔滨市方正县等10个县、59个乡镇和189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试点,探索了垃圾治理路径。在22个县的6个乡镇21个村进行农村改厕试点示范,探索推广了高寒地区改厕模式。在325个村进行村庄清洁示范村建设,重点打造了佳木斯市郊区草帽村、富裕县吉斯堡村、宁安市上官地村、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四新村等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发挥了以点带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强化宣传培训。组织国家和省级新闻媒体,深入基层一线,对好经验、好做法进行采访宣传。组织带领一、二类县相关人员外出学习,先后赴浙江、吉林、湖南、陕西等省考察农村改厕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源头减量和就地资源化利用的经验做法。同时举办5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题培训班,提升基层干部业务素质。
强化农民主体作用。所有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规民约,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推进了农户门前卫生“三包”制度、定期大扫除制度、公共场所专人负责清扫制度,开展了最美庭院、美丽农家、文明户评比活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通过“垃圾超市”“积分兑换”等形式,引导农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下一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结合“十四五”期间规划,按照中农办和农业农村部的整体部署,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垃圾、污水、厕所粪污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整合资源,统筹城乡,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努力补齐黑龙江省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建设现代化新龙江打下坚实基础。(焦洋)
图片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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