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黑龙江省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
2020-08-28 17:23:22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于灵爽责编: 赵滢溪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消息(于灵爽):8月28日,《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发布会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吴晶晶处长主持,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王金会作主旨发布。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乔延春、总经济师李文德、政策法规与改革处三级调研员李佳文参加发布会,并就相关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

(急稿)A【黑龙江】黑龙江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乔延春会上发言 摄影 刘嘉丽

  针对改革前与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区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部门监管等问题,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乔延春表示,改革前,黑龙江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没有组建,而是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代行其职能。改革后,黑龙江组建了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即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搭建了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机构”,并引入了股份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营;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机构、核算体系和运营机制方面都与改革前明显不同。国家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具体工作。农村经济服务机构负责对监事和会计人员的指导培训,以及为组织登记管理、成员备案、资产和股权管理等提供服务。

(急稿)A【黑龙江】黑龙江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总经济师李文德会上发言 摄影 刘嘉丽

  据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总经济师李文德介绍,《条例》对集体资产管理也做了新规定。李文德表示,农村集体资产是集体成员的共同财富,是发展壮大的物质基础。近两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状况日趋优化,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如何进一步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实现保值增值,促进集体经济加快发展,是立法监管保障的重要内容。《条例》在第四章,用了整整一章、共10条的篇幅,从集体资产“入口”和“出口”两个方面,针对可能出现的漏洞,同时适应今后长远发展需要,做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其中不乏许多新亮点、新看点。如:在资产形成方面,明确规定政府拨款形成的农村资产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为了防止资产流失,对固定资产报废、各类资产盘亏和坏账处理,设定了严格的核准和备案程序;为了防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风险,规定不得违规举债兴建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设施,不得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组织和个人提供担保;为了实现资产运营价值最大化,规定较大数额的资产处置,要通过公开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进行竞争交易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