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米和建三江大米地方标准发布

2019-10-11 08:58:36|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赵滢溪

  10月10日,第七届绿博会和第二届大米节开幕式公布了佳木斯大米和建三江大米地方标准。该标准是30位专家从大米品种选育、种植、加工、包装等方面进行评审后确定的。至此,黑龙江省已承担制定发布五常大米和方正大米2项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制定发布了响水大米等13项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优质水稻生产技术规程》等52项水稻生产、加工地方标准,形成了大米产业从水稻生产、加工到流通全过程的标准体系。

  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佳木斯大米、建三江大米从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自然环境、栽培管理及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和标签、储存和运输等方面制定了地方标准。

  佳木斯市从2015年开始启动佳木斯大米地方标准体系制定工作。2019年8月,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佳木斯大米》省级地方标准公告。“佳木斯大米”标准体系建设对品牌战略的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16年11月,佳木斯市获得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授予的“生态米都”称号。在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发布的2019年中国区域品牌(地理标志产品)百强榜中,佳木斯大米位居第13名,品牌估值186.89亿元。通过几年的努力,“佳木斯大米”在全国已经崭露头角,逐渐成为全国知名农产品品牌。

  “建三江大米”因产自特定的高纬度、高寒地区域,昼夜温差大,日照时数长,具有独特的品质特性和较高的知名度,享誉国内外。2010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批准对“建三江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保证“建三江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质量和特色,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于2019年向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地理标志建三江大米》标准制定申请,此标准的制定可作为生产、加工和经营的质量标准和检验依据,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品牌效应,提升建三江大米的高端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记者 黄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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