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党忠诚,永记心间……”3月15日,绥化市纪委监委机关第一党支部所有党员手捧刚刚出台的《绥化市纪检监察干部担当公约(试行)》,通过诵读、讨论等方式认真学习。
据悉,3月初开始执行的《绥化市纪检监察干部担当公约(试行)》是该市纪委监委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工作实际,针对当前部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动力不足“不想为”、能力不足“不会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等问题,经过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的专门针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一份《公约》。
《担当公约》全文共10条,160字。从理想信念、担当核心、担当职责、担当任务、担当作风、担当能力、担当保证、担当底气、担当原则和担当目标十个方面,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全文围绕担当主题,突出了担当各方面要素,同时紧密结合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将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部署新要求贯穿其中,充分反映了担当的时代内涵。在语言的运用上,坚持通俗易懂、言简意赅、易记易行。
“既然是《公约》,就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要信服。这是大家对纪检监察事业的一份共同约定,面对这份公约,内心要有一种责任感和荣誉感,要有一种信念和坚持。要对照。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对照一言一行,自我监督,自省自警自励。要执行。公约的最终目的是激励大家担当作为。要像公约要求的那样,始终保持永不懈怠和一往无前的精神状态。”绥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川庆表示。
学习公约,践行公约,已成为当前绥化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热潮。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担当公约》的出台,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勇于担当,敢于作为指明了方向,同时也进一步激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面对新时代,承担新担当,展现新作为的工作热情。(刘丽宏 记者 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