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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问题“大棚房”整改基本完成
黑龙江日报  2019-03-29 09:47:50

  “自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启动以来,绥化市共排查出问题‘大棚房’962个。其中一类127个,面积132.6亩;二类35个,面积22.09亩;三类800个,面积84.49亩。除因生产因素暂缓整改16个外,其余已整改完毕。目前5个验收组正深入全市10个县(市区)进行验收。”绥化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林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介绍,绥化市全面压实落靠按时保质完成“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党政双责。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会商制,坚持督查制,建立台账制。把摸清底数作为有效整治的基础,对辖区内所有设施农用地、农业园区等项目采取拉网式逐村、逐园区、逐棚室全面排查,做到有棚必进,逢棚必查,建立台账,完善档案资料,实现了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全市共排查农业设施棚室56421栋,面积40493亩,并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发现一批,查处一批,整改一批。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纪检监察部门对整治整改中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共处理31人。

  在整治工作中,坚决落实上级政策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处置。一类问题整改不打折扣。对在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建设的“农家乐”、餐饮、私家庄园等改变土地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作为整治整改的重点坚决拆除。全市先期排查的115个一类问题,在去年12月20日前全部拆除到位。二类问题整改不搞变通,对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搞餐饮娱乐、库房,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不搞变相整改,35个二类问题按时限全部拆除。三类问题整改不搞“一刀切”。鉴于三类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多样等因素,在整治整改中,既坚持标准,又分类施策。同时,绥化市注重疏堵结合,确保社会稳定。把严格执行政策与做好群众工作有机结合,尽可能由农户自行整改,减少整改阻力,避免激化矛盾。

  据初步统计,全绥化市“大棚房”专项整治累计投入已超1.5亿元。在拆扒北林区28户二类问题“大棚房”时,市本级拿出补偿资金3700万元。肇东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多项奖励措施,每户搬家费用奖励3000元、租房费用奖励5000元、清理后按标准新建看护房奖励3万元。(记者 张桂英)

编辑:于灵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