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哈尔滨市启动城乡居民“新医保”

2017-08-24 15:25:11|来源:哈尔滨日报|编辑:吕岩|责编:杜娜

  23日,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按照《意见》,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确保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享有同等的医疗资源和医疗保障待遇。自2018年1月1日起,启动实施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制度,全面实现就医购药“一卡通”“一站式结算”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保障范围实现全覆盖,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缴费期

  据了解,《意见》重新界定了参保范围。包括: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居民、取得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大学生、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新生儿等,保障范围实现全覆盖。

  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为保证两项制度的平稳衔接与过渡,筹资标准采取“一制两档,差别缴费”的办法,对应设计了两档待遇标准,按省要求,再逐步过渡到一个档次。2018年,成人居民一档320元,二档210元,大学生和学生儿童执行210元标准。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预缴费制度,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个人参保缴费的集中缴费期。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期限为每个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社区及乡镇卫生院看病报销比例最高达90%

  按照保障待遇“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同程度地降低住院起付标准,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倾斜,引导和鼓励居民首诊进社区,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达到90%。按照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倍左右设定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18万元,二档16万元,大学生和学生儿童执行18万元。对慢性病、常见病门诊治疗纳入门诊支付范围,定点医疗确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50%,报销额度设定为160元、200元、300元档次,报销额度均高于原有两项制度标准。

  大学生和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费用纳入保障范围

  对特殊群体建立弹性的保障机制。一是将恶性肿瘤、尿毒症等6种大病门诊治疗纳入支付范围,同时提高报销额度。二是综合原新农合特殊慢性病病种、享受人群及费用支付等情况,拟将城镇职工糖尿病等22种特殊慢性病病种同步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范围。三是将大学生和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费用纳入保障范围。四是对于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在个人缴费、基本医保及大病保险待遇方面继续予以政策倾斜。五是结合原制度生育待遇标准,将育龄妇女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

  大病保险医疗费报销比例在50%至70%

  筹资标准按规定为基本医保筹资标准的5%,结合近三年大病保险支付情况,确定2018年度筹资标准为每人35元。以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确定起付标准为1.4万元。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分段设定、逐段递增,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报销比例确定在50%至70%,年度报销额度上不封顶,进一步提高了大病保险的保障水平。(记者 王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