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严控涉医犯罪维护医疗秩序
原标题:医院改善服务态度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警务室
一个时期以来,鸡西、哈尔滨等地陆续发生暴力伤医案件,严重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针对这一情况,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制定了《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实施意见》,要求对伤医、闹医、辱医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严格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求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
据悉,三部门提出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应急治理、诚信治理等10个方面的工作措施。在实施源头治理,及时排查矛盾纠纷中,《意见》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做好解释说理工作。在实施依法治理,完善预警防控措施中,《意见》强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配合所在地公安机关在医院设立警务室,警务室民警须每天带领医院安保队伍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及时查处违法犯罪。要建立特殊人群就医接诊制度,遇有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就诊,要安排保卫人员陪诊。在实施诚信治理,形成非法行为威慑力中,《意见》建议,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依法依规施行联合惩戒并通报其所在单位。(记者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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