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三级公立医院10月底前都要牵头建医联体

2017-07-20 10:36:02|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杜娜

  10月底前,黑龙江省所有的三级公立医院都要牵头组建医联体,以后看病,常见病、慢性病的患者将会更多地到基层医院解决病痛。昨天,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了《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城市医联体将逐步

  过渡为医疗集团  

  今年,黑龙江省调整完善医联体制度框架,启动多种形式医联体建设,包括:城市医联体、县域医联体、城乡医联体、专科医联体、互联网医联体。所有三级公立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各县(市)至少组建1个医联体,各市(地)至少建成1个成效明显的医联体。

  其中,城市医联体,是在各市(地)采取“3+2+1”方式组建“紧密型医联体”,由牵头的三级医院负责管理与运营,对人员、资源、运行、服务等实行统一管理,逐步过渡为医疗集团。

  常见病、慢性病患者    

  治疗康复“回归”基层医院

  三级医院将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基层医疗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医联体内,居民与社区家庭医生签约即视为与上级医院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并享受相应优惠政策,通过签约引导居民在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同时,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政策:上级医院向家庭医生开放专家号源;对签约患者简化转诊审批手续,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

  畅通向下转诊通道,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

  不按规定转诊的患者

  降低医保报销比例  

  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合理拉开基层医院、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间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增强在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对未按转诊程序就医的患者降低报销比例,对符合规定的医联体内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同时,完善分级定价政策, 引导患者合理有序就诊。(记者 董艳春)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