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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百大项目”高质量发展
黑龙江日报  2019-06-28 10:47:14

  推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根本在于产业振兴。今年全省加快“百大项目”建设,处处体现着龙江人干事创业的热情。民建黑龙江省委在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苗头性问题:一是个别地方“百大项目”建设与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被割裂开来落实的倾向;二是少数地方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时汲取以往的经验和教训不够,存在拍脑袋、说大话、不切实际、只顾眼前等情况;三是少数政府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对自身的行政行为和民事行为定位不准。

  为此,民建黑龙江省委提出建议,首先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要突破口和重要抓手,扎实抓好“百大项目”建设。黑龙江省《2019年全省百大项目计划》涉及民生的公路、铁路、民航机场等建设任务共23项,2019年计划完成投资402亿元,应紧扣“百大项目”建设,聚焦产业项目三年行动计划,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提升招商引资质量,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各市地和有关部门要以服务“百大项目”建设为主要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带着问题狠抓《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准贯彻实施,促进招商引资工作落实到实处,推动“百大项目”建设高质量发展。

  其次,依法依规制定执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初创招商企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从源头规避风险减少纠纷。随着招商引资工作的深入推进,各部门各市地相继制定了财税、土地、规费、园区利用等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要依照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制定,既要符合本地实际,又要量力而行,还要考虑长远,同时也要依法依规执行。招商企业在落地初创期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是存在的,政府相关部门要创新和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作用,引导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为招商企业进行风险防范、法律体检等法律服务,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方、一对一精准法律帮扶等方式全面诊断问题隐患、排查法律风险,促进依法经营,规避后期经营产生的风险,从源头减少纠纷。

  第三,明确界定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的角色,准确区分行政行为和市场行为,避免公权力滥用引起严重后果。在市场环境下,地方政府和企业应当是平等主体身份,在具体实践中,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单方行政主导达到自己期望的目的。在政府参与招商及项目建设中要明确区分行政行为和市场行为,政府在其中是行政职责还是协调职责。政府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找准位置,分清责任,明确自身主体地位,要完善内部监督,将权力装在法治的笼子里,不能让公权力超过界限侵害企业利益。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签订合同的事由企业去做。政府和企业亦不能忽视口头承诺的法律效力。

  第四,地方政府应当对民营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摒弃乱作为和不作为,真正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放管服”的背后应当是“真监督”、“严监管”的有效跟进。经济市场上,各经营主体多为交易环节中的一环,对应有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有时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引发“蝴蝶效应”,经营不规范的企业,会感染健康企业。对不良企业监管上的放纵,就是对良心企业的间接戕害。相关行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注册资本实缴到不到位、法定代表人是否挂名、用工、财务、印章管理规不规范以及阴阳合同等实质性审查责任,减少交易对方将遭受的经济损失、减轻社会信誉危机和保持社会经济秩序的和谐稳定。(民建黑龙江省委)

编辑:吕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