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彩绘丁香:花海映照一座城
2025-05-27 10:09:58来源: 黑龙江日报编辑: 甄镜媛责编:

彩绘丁香:花海映照一座城

彩绘丁香:花海映照一座城

丁香与城市建筑相得益彰。

  和风如约而至,丁香纵放繁枝。初夏时节的哈尔滨,一城景,满城花。

  在哈尔滨,丁香不仅仅是一个花卉品种,更是一座城市的象征。近年来,为彰显城市特色,充分发挥市花丁香在提升城市品质方面的作用,哈尔滨市多措并举,持续推进“丁香城”建设,芬芳馥郁的丁香花海成为冰城五月最绚丽的风景。

  增量扩面 “丁香博物馆”溢香而来

  群芳争妍,沁人心脾,位于道里区群力外滩湿地公园内的“丁香苑”芳容惊艳。

  “丁香苑”南接群力音乐长廊,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紫色花瓣造型的广场与蜿蜒的赏花步道相映成趣,既保留了外滩湿地的自然野趣,又勾勒出绚丽的丁香景观。

  园内,3株华北紫丁香姿态雄浑,最大一株树高与冠幅均超4米,花开时节馥郁满园;哈尔滨园林科研所培育的单瓣品种花色纯紫,明黄花蕊外露,色彩对比鲜明;花瓣直径近4厘米的“巨无霸”丁香,其花朵尺寸是普通丁香的数倍,淡粉色花瓣独具风韵。

  哈尔滨市园林绿化中心四级调研员孙晓华介绍,目前“丁香苑”建设正在有序推进,最终园区将栽植40余个品种的丁香。这座丁香专类园,正着力雕琢成冰城的“丁香博物馆”,必将成为市民和游客赏花打卡的新地标。

  2018年,哈尔滨市出台《哈尔滨市建设丁香特色城市规划(2018-2030年)》。按照《规划》,至2030年,哈尔滨丁香种植总量将达到200万株,同时建设14个丁香专类园、打造170条丁香特色街路,将在现有丁香绿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丁香品种、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增加丁香科学研究的投入,构建“集中化、特色化、多样化”的城市丁香空间布局。

  《规划》实施七年来,哈尔滨在扩大丁香数量、增加品种、提高普及率和提升景观效果上不断探索,全力推进“丁香城”建设。

  增色添香 “丁香城”美誉名副其实

  “细叶带浮毛,疏花披素艳。”“殷勤解却丁香结,纵放繁枝散诞春。”如今,古诗里吟咏丁香的佳句,在哈尔滨的街头巷尾皆可细细体味。

  哈尔滨人对丁香情有独钟,乐于赏鉴丁香之美,漫步在丁香丛中,沉浸于弥漫着花香与诗意的生活。在南岗区征仪路,街路两旁和分车带间随处可见树高冠大、姿态优美的丁香,微风吹过,花香四溢。“每年五六月份,整条街变成紫色的‘海洋’,每天都会沾染一路花香回家。”网络主播孙女士,直播时喜欢把这里作为背景,并把哈尔滨市花介绍给全国各地的粉丝们。

  近年来,哈尔滨市区新建绿地植物配置以丁香为主,丁香栽种比例占植物总量的50%以上、占灌木的80%以上,使丁香成规模、成组团、阵列式,塑造具有冲击力和震撼力的丁香景观。

  在街路绿地建设中,哈尔滨各区园林部门注重选用不同丁香品种,突出整体效果,重点打造了兆麟街、江畔路、征仪路等581条丁香街路,并在不具备建设条件的街路上尽可能配植丁香,形成丁香条状景观带,拓展丁香空间。

  同时,哈尔滨市还重点建设了群力丁香公园、丁香科技博览园、天池丁香公园、百利丁香园4个丁香主题公园。其中,位于上江街、群力大道的丁香公园,占地面积43万平方米。园内丁香多达32种,花期绵延近四个月,以规模大、品种多、花期长成为市民和游人赏玩丁香的好去处。2025年,丁香公园将新增珍稀丁香品种展示区与互动科普长廊,通过植物标识、展板展示等形式,生动讲述“丁香文化”故事。

  下一步,哈尔滨将持续打造布局合理、景观震撼的丁香胜景,并在“丁香城”建设基础上着力打造“丁香节”,把丁香向文化、经济、旅游多领域拓展,进一步做大做强“丁香品牌”。随着丁香种植量的不断增加和“丁香文化”的深入挖掘,哈尔滨“丁香城”的美誉将更加名副其实,愈久弥香……(文/摄 记者 刘瑞)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