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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绥化
2022-11-03 09:50:01来源: 黑龙江日报编辑: 牟海微责编: 赵滢溪

  原标题: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 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绥化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博大精深、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十一个坚持”的精辟论断,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我们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打造更高水平的法治绥化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

  深化学深悟透,把牢法治绥化建设正确方向。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常委会会前学法等制度,把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委(党组)书记述职,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各级干部的自觉行动。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开辟《理论讲堂》专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

  坚持科学立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矛盾、解决问题、推动发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聚焦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先后颁布实施了《绥化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绥化市城市公园条例》《绥化市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管理条例》《绥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强化依法行政,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坚持依法科学决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成立法律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组建公职律师库,实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完善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减少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不必要干预。对重点执法部门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健全完善执法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将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严格公正执法,打造阳光透明的法治环境。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环境最能吸引人”的重要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全力提升政法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强化司法监督,让老百姓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健全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全面推行企业“黑名单”制度,鼓励企业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严厉打击妨碍企业经营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政务服务质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233项“省内通办”、177项“跨省通办”,市县两级网办率达97.67%。深入开展市级领导包联重点企业和项目活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依法慎用行政强制措施,让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牢记司法为民,全力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始终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探索“2573”非诉讼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模式及“1-8”工作法,持续推动“三调联动”机制,培育“调解能力强、社会影响力广、群众认可度高”的品牌人民调解室,形成功能互补、有序联动的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绥化市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统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扎实推动依法治市工作。(作者系绥化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 张宝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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