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     舆情智库
绥化市北林区:5G智慧农业里的“稻作”共生
2022-09-19 15:17:12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牟海微责编: 赵滢溪

  秋高气爽,微风轻拂,蓝天映衬下的水稻田泛着金黄,看稻田里蛙鸣鱼跃,虾蟹同游,又是一年秋收在即。

绥化市北林区:5G智慧农业里的“稻作”共生_fororder_微信截图_20220919130943

盛昌种业示范园区

  9月,走在稻田的田埂上,眼见一片片稻田里稻穗低垂,颗粒饱满,稻香扑鼻。

  “这个稻田蟹在稻田里面能够吃害虫,还能吃一些杂草……”绥化市北林区西南村村民任来峰随手拔起几穗水稻,聊起了今年基地的种植模式。

  任来峰是这片基地的管理员,他说,这片地是绥化市北林区双河镇西南村正大农业水稻种植基地,这两年,滨北正大农业集团探索“种植+养殖”融合发展,促进农耕生态循环共生,提升农业产业附加值。今年这里以打造“绿色提升”为主线,“鸭稻”“蟹稻”“鱼稻”“虾稻”“菌稻”……用水生动物为水稻“供养”“促长”。

  “我们这里有1000多亩地,都是采用这个方法进行种植的,春天插秧结束后,根据不同时间段放养鸭雏、蟹苗、鱼苗、小龙虾苗,在秋收前回收出售。现在正是螃蟹旺销季。”任来峰说,“水产品收入一笔,绿色水稻还能收入一笔。优质的绿色水稻销售价高于一般水稻价格。目前,预测今年的产量每亩1200斤没有问题,收入非常可观,今年又是一个丰收年啊!”

绥化市北林区:5G智慧农业里的“稻作”共生_fororder_微信截图_20220919130955

金黄色的稻田丰收在即

  “稻作共生”有三“好”,一是产生附加有机肥,水稻品质好;二是稻作共生种植和养殖双促进,收益好;三是这种绿色种植模式,有利于推广有机种植和生态种植,黑土地地力上来了,黑土地得到保护,有助于实现绿色发展。

  北林区的水稻种植一手抓收益,一手抓生态。

  在绥化市盛昌水稻种植科技示范园区内,5G智慧农业的绿色篇章在这里被诠释。

  这里的“生物防控系统”是北林区这几年主推的二化螟性诱捕技术,它通过人工假雌性诱捕方法,消灭水稻生育期的昆虫,解决了杀虫剂的“药害”。

  “水稻返青时我们进行投放,一直到秋天我们再收回,中间过程我们不用一滴药剂进行防控,减少了杀虫药对农作物和土地的侵害。”盛昌水稻种植科技示范园区农技师卢国臣介绍说。

  “早春我们使用生物有机肥,在病虫害发生时期我们设立了捕虫器,减少了用药量和用药次数,效果非常好。在整个生育期间采取了绿色生态种植,为水稻高产丰收奠定了基础。采用这个技术,用药减少了、投入减少了、土地过度消耗减少了。”卢国臣说, “今年,我们与嘉香米业共同推行了5G智慧农业,通过一年的测试已经成功,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绿色生态农业的带动,创新农业种植模式,将科技应用于绿色生态农业上来。”

  “这几年,我们农技推广中心承担了国家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绿色增氧循环项目、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等,整体提高了北林区耕地的地力,推进北林农产品向着绿色高质量发展。”北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业务主任刘淑娟介绍说。

  今年,绥化市北林区绿色食品面积稳定发展到190万亩以上,“两品一标”认证100个以上。下一步,北林区将围绕发展农牧结合型、种养循环型生态农业,坚持高标准农业、高质量种业、高品质米业的发展原则,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推广鸭稻、渔稻、蟹稻生态种植,加快农业物联网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让5G农业赋能现代农业绿色发展,让优质农产业打上更多“龙江绿”的品质标签。(图/文 董新英 董玉铭 蒋宝栋)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