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龙江春风迎鸟归
2022-04-02 08:59:45来源: 黑龙江日报编辑: 牟海微责编: 周经韬

  原标题:我省鸟群数量和种类近年来持续增长,其中国家二级以上保护种类已达上百种 龙江春风迎鸟归

  春风至,候鸟归。此时的龙江上空千鸟翔集,为褪去银装的大地添上些许热闹。这是蔚为壮观的自然景象之一,也是世界上最美的迁徙。

  东方白鹳、丹顶鹤、白额雁、长嘴苍鹭……无数珍稀“国宝”鸟类为何对龙江山水“情有独钟”?国际爱鸟日前夕,记者走访了多个自然保护区,探寻候鸟与龙江的“不解之缘”。

龙江春风迎鸟归

许兴业 刘昕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姚建平摄

  10万只候鸟正向安邦河湿地飞来

  初春的安邦河湿地天朗气清,成群的白额雁列队从空中划过,寻觅着中意的栖息地。

  “自3月中旬首批候鸟飞抵后,我们已观测到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白头鹤20余只、白枕鹤10余只,东方白鹳20余只,鹭类100余只以及数千只雁鸭雁类候鸟。”安邦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宣教科科长王伟介绍,4月中旬前后,将迎来候鸟迁徙的高峰期,数量高达十多万只,到时候天空水面皆是鸟影,场面非常壮观。

  省林科院野生动物研究所副研究员梁宇祥介绍说,东亚-澳大利亚鸟类迁徙路线作为全球主要的鸟类迁飞区域,黑龙江省是其路线上的多种候鸟的重要迁徙停歇地和繁殖地,也是东北亚地区鸟类重要的候鸟迁徙枢纽。

  “除了先天的区位优势外,黑龙江省还具有良好的生态优势。”王伟表示,优良的空气,适宜的温度,丰富的水源和食物,都是鸟类生存的必要条件。黑龙江省地处三江平原黄金带,开阔平坦,丰富的湿地资源为候鸟迁徙繁衍创造了良好的生存环境。

  曾经臭名昭著的百鸟湖变身鸟的天堂

  在齐齐哈尔市百鸟湖,鸬鹚、苍鹭、长嘴鹬等多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在冰雪消融的湖面上濯水嬉戏,翩翩翱翔。无数摄影爱好者相聚于此,用镜头记录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灿烂风光。

  但在此前,百鸟湖曾是“臭名昭著”的氧化塘,经过一系列治理后,氧化塘水质好转,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恢复,已有89000余只鸟类到这里“安家落户”。

  省林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关昀表示,近年来黑龙江省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森林、草原、湿地面积逐渐增加,生态环境日益向好,为鸟类提供了更多的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候鸟可迁徙的地区也逐渐增多。

  数据显示,黑龙江省鸟群数量和种类均有增长。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共有鸟类390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种类有丹顶鹤、白头鹤、中华秋沙鸭、东方白鹳、黑嘴松鸡、大鸨、金雕、玉带海雕、黑头白鹮、黑脸琵鹭、白枕鹤、草原雕等29种,国家二级保护种类有花尾榛鸡、鸳鸯、大天鹅、红胁绣眼鸟、红喉歌鸲等74种。

  鸟中“大熊猫”安家洪河自然保护区

  近日,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下称洪河自然保护区)迎来了几位“老朋友”,5只在这里出生的东方白鹳成功“返乡”。

  “我们最先发现的是一只带有HHNR033号追踪器的东方白鹳,它是2019年在这里出生后被戴上追踪器的。”洪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研宣教科副科长李冰介绍道。

  李冰说,洪河自然保护区自2015年开始利用卫星追踪技术研究东方白鹳迁徙路线,通过60只东方白鹳的卫星追踪结果逐渐摸清其规律,为东方白鹳的就地保护和异地保护提供了数据支撑。

  据介绍,东方白鹳被称为“鸟类中的大熊猫”,繁殖地主要在黑龙江省的三江平原和嫩江平原地区及山东省黄河三角洲。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洪河自然保护区开始创造性地利用人工巢招引东方白鹳繁殖,恢复东方白鹳野生种群数量。

  “1996年时,黑龙江省东方白鹳记录数量不足50只,洪河自然保护区仅记录到8只。经过近30年的努力,截至2021年,洪河自然保护区共搭建人工招引巢289个,成功招引582对东方白鹳,繁育雏鸟1748只。”李冰高兴地说,今年工作人员们新建了100个永久性铁制三脚架东方白鹳招引巢来迎接这些老朋友。

  连日来,数十只迁徙回归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白琵鹭,在齐齐哈尔市嫩江东岸百鸟湖景区嬉戏觅食。(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玉玺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唐海兵)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