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虎年 东北虎有约
2022-02-15 09:50:12来源: 龙头新闻编辑: 于灵爽责编: 周经韬

  原标题:虎年·东北虎有约|潘嵩毅:用镜头定格东北虎的精气神

  在保护东北虎这条漫长的道路上,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是记录者,也是参与者;他们通过镜头,展示东北虎矫健威猛的雄姿,向全世界秀出百兽之王的魅力,从而使更多人知晓、认同、发自内心地爱护、保护东北虎——

  1月28日,《中国摄影报》刊登了一整版的东北虎“写真照”,这些摄影作品的作者叫潘嵩毅。就在这一天,记者见到了他。

虎年 东北虎有约

潘嵩毅与小虎 供图 受访者本人

  潘嵩毅是一名“拍虎人”。他是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作家协会会员、高级经济师,近年来,他曾多次在国内外举办过东北虎摄影展,是一位有影响力的资深东北虎摄影专家。他跟东北虎的情缘开始于2009年10月的一天。那天,他从虎林回程途中在横道河子的东北虎林园绕了一个圈,东北虎的英姿吸引住了他。从那时起,他开始拍摄东北虎。

  “我喜欢东北虎的帅气、威猛和英雄气概。”潘嵩毅说。简单的三个词,精炼地概括了人们看一眼就会被东北虎吸引的理由。人类是喜欢关注美的生物,东北虎无疑是美的,它的美让潘嵩毅沉迷其中。为了捕捉到这种美,13年间,他140余次往返于哈尔滨与横道河子之间,平均每年十几次的奔赴,留下了一幅又一幅具有珍贵价值的摄影作品。

虎年 东北虎有约

潘嵩毅摄影作品——暴雪雷霆 供图 受访者本人

  对于东北虎这个“百兽之王”,潘嵩毅有他自己的见解。

  “作为一个摄影人,我们把东北虎的精气神通过镜头定格下来,再传达给受众,让受众感受到我们当时所感受到的那种震撼和感动。”

  要拍摄濒危物种东北虎,可选择的地点很少,横道河子东北虎林园是摄影人最好的拍摄地。在潘嵩毅心中,拍摄东北虎不仅要表现出最震撼、最特别的神态,还要让作品成为一件艺术品。

  “我不止拍东北虎的整体,还通过局部特写来表现它们,拍它们的皮毛、尾巴、虎爪、眼睛,这些都能表现出东北虎的特性,它的气势能从这些身体部位中传递出来。”

  翻阅潘嵩毅的摄影集,作品中的东北虎,不仅有局部特写,还有通过结合光影等其他摄影技术展现出东北虎在不同环境下的细节——纤毫毕现的蓬松毛发,成虎锐利与幼虎懵懂的眼神,这些都为世界展现出东北虎更多面的风姿。

  为了呈现他所想要表现的东北虎,潘嵩毅通过游览车、步行等方式不厌其烦地在横道河子虎林园内外一次次寻觅。有时,就是隔着一道铁丝网,一臂距离之外就是猛虎的斑纹和血盆大口。拍摄老虎是件又苦又累的活,结束一天的拍摄后,潘嵩毅曾经挤在又脏又破的小宾馆里,裹着散发着霉味儿的被子睡一宿,只为第二天去捕捉清晨的虎群镜头。

  作为我省拍摄东北虎的摄影家之一,潘嵩毅对东北虎的习性、状态、特点都熟记于心,他还见证了许多小老虎的诞生,和虎林园内的虎群建立了跨越物种的感情。“我喊‘虎子虎子,爹来了!’好多虎就跟我走。”以“虎爸”自居的潘嵩毅,在捕捉母虎和幼虎间的互动时,经常为它们母子间的亲情而动容,捕捉到许多珍贵的影像。

  多年的拍摄让潘嵩毅投入了许多精力和资金。“我的家人都很支持我。”在潘嵩毅看来,拍摄东北虎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能在更广泛的范围中传播保护东北虎、保护野生动物的理念。”他自豪地说。

  潘嵩毅的摄影作品集《虎王》被中国国家图书馆和黑龙江省图书馆收藏。翻开《虎王》第一页,是潘嵩毅最喜欢的一幅作品:群虎在雪中奔跑,姿态各异,本性独霸山林的东北虎,此时宛如行军列队般奔跑着,它们冲破阻碍,捕捉猎物。欣赏这幅摄影作品时,谁能不被这身形矫健、斑纹华丽、气势威猛的“东北大猫”吸睛呢?

  记者获悉,1月30日,潘嵩毅拍摄的东北虎出现在了中国日报海外版网站上。潘嵩毅高兴地说:“虎年到来,希望全世界人都能欣赏到东北虎的雄姿!”(记者 张长虹)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