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自贸片区获批以来,围绕“创新驱动发展、自贸引领未来”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从市场主体需求出发,发扬“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的自贸精神,不断深化“放管服”等重点领域改革,片区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绥芬河自贸片区日益发展成为企业投资的热土,创新发展的新高地。
冬日绥芬河
绥芬河自贸片区政务服务中心
“承诺即开工”助企业早达产达效
自贸片区成立两年来,绥芬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持续加大对重点项目扶持力度,开辟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将企业投资推上快车道。作为我省百大项目,年初动工的绥芬河实木家居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受到了特别关注。作为项目专班的首席服务员,项目牵头部门的主要领导倒排时间表全程跟踪进展,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并联审批,为项目快速落地提供了有力保障。
负责该项目施工的绥东试验区发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欣林说,绥芬河实木家居产业园项目进展非常顺利,一经立项便得到了绥芬河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鼎力支持。营商局政务服务大厅开启了大项目建设绿色通道,从手续办理到施工建设全程领办代办,通过容缺受理短短不到一年时间,项目就实现了主体封顶,大大缩短了时间成本和投资成本,为企业抢抓工期尽早达产达效创造了条件。
对于企业来说,时间就是金钱,商机转瞬即逝。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人谷先明对记者说:“企业从瞬息万变的市场中发现了机遇,我们不能让它在眼皮子底下溜走。”要助推企业把握机会,那就得突破常规、容缺受理、快捷审批,和市场比速度和竞争城市比效率,将“承诺即开工”落到实处,用到重点项目的刀刃上。2020年绥芬河市实施“承诺即开工”创新审批制度改革,截至目前,自贸片区行政审批局已受理推进了15个“承诺即开工”项目,以“标准地”形式为符合片区产业发展方向的社会投资工业类、仓储类项目办理了开工手续。
在绥芬河边境经济合作区万鸿利通木业公司现场记者看到,虽然室外大雪纷飞,但生产车间内却一片热火朝天的加工场面。很难想象现在的加工车间,在年初还是一片空地。万鸿利通是“承诺即开工”政策的受益者之一。万鸿利通公司生产厂长孙光说,过去光是跑审批、办理各种前置要件就得一年时间,从立项到投产没个三年下不来。现在绥芬河实行“承诺即开工”,边建设边跑手续,现在厂子投产了,公司见到效益了,各项手续也补齐了,不到一年时间生产经营就步入了正轨。这“承诺即开工”真是个好政策,为我们企业节省了宝贵的时间和建设成本,我们感觉特别满意,自贸区的发展大有希望。
“一件事”“一网通办”便民利企
改善营商环境,首先要从思想上出发。绥芬河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做亲商护商的“首席服务员”,倾心培育“亲”有温度、“清”有尺度的新型政商关系,把服务理念贯彻到帮企助企的实际行动中,把企业的事、群众的事当成自己家的事。创新工作方法,再造流程,实施“一件事”改革,从企业、群众办事的角度审视工作流程,形成全链条集成服务。不是问一件答一件,不问不答漠不关心,等着企业去四处碰壁,碰到问题再回头找,而是想在前头,服务于未提出问题之前,在困难发生之前,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真正的方便。
如果说“一件事”是穷尽人力,那么“一网通办”就是“善假于物”。绥芬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落实推动“一网通办”实现了从“拐弯抹角”找人办,到足不出户自己办转变。“一网通办”业务组织绥芬河市各单位业务办理系统与省、牡丹江市平台对接,梳理绥芬河市域政务服务1229项,录入省一体化平台,实现应接尽接、应上尽上,通过这一改革措施,实现了1170项各类商事和个人业务网上办,网上可办率达95.1%。无须东奔西走,点点鼠标把事儿就办了。
政务服务就是要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近年来,绥芬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推进的“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实现提速50%。目前梳理公布1247项“办事不求人”清单和1236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公开承诺最多跑一次,让企业、群众办事真方便。(文/摄 记者 杜怀宇)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