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花山色。黄晓光摄
背景
1962年,369名平均年龄不到24岁的创业者响应党的号召奔赴塞罕坝,历经半个多世纪的艰苦创业,曾经的荒漠沙地变身百万亩林海。塞罕坝精神,是在不懈奋斗中铸就的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
从茫茫荒原到百万亩人工林海,塞罕坝人种下的不仅仅是一棵棵树木,更是一种信念:牢记使命,艰苦创业,绿色发展的塞罕坝精神成为时代的最强音。
作为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伊春森工集团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塞罕坝精神的重要指示,铭记“让伊春老林区焕发青春活力”的殷殷嘱托,迅速掀起学习塞罕坝精神热潮,将学习弘扬塞罕坝精神与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与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与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好塞罕坝精神,把生态文明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中汲取奋进力量,奋力写好林区经济转型发展怎么样、林区生态保护怎么样、林场职工生活怎么样的“林区三问”新答卷,为现代化新伊春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大力发展湖羊养殖。卢洪彬摄
铭记初心使命 勇挑生态保护重担
一代代塞罕坝人用一生的坚守诠释了初心使命。初心使命承载的是理想与信念,是责任与担当。随时听从党的召唤,正是伊春重点国有林区开发建设70年来不曾改变的初心。
1948年伊春林区开始大规模开发建设,以马永顺为代表的老一辈林业工人以他们的青春和热血,开启了伊春林区艰苦创业的历程,奠定了共和国森林工业的根基。
伊春林区作为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地位重要、生态责任重大,生态使命光荣。伊春森工集团号召全体职工以塞罕坝精神为引领,学习塞罕坝精神,弘扬马永顺精神,以“绿了荒原白了头”的坚守、“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的执着,以对党和人民绿色事业的绝对忠诚,忠实履行国家委托的森林资源经营保护神圣职责,坚持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守护和建设好绿水青山,筑牢写好“林区三问”新答卷的理想信念之魂。
营造红松嫁接林。卢洪彬摄
笃行艰苦创业 开拓转型发展新局面
回首塞罕坝60来年的发展路径,就是一部“不绿塞罕坝,誓死不后退”的艰苦创业奋斗史;伊春林区从开发初期的第一次创业、摆脱“两危”困境的第二次创业,到目前转型发展的第三次创业,70余年的发展路径也是一部艰苦创业的奋斗史。
艰苦创业是塞罕坝精神、马永顺精神的重要内涵,激励着一代又一代林业人接续奋斗,取得来之不易的改革发展成果。
今年5月,伊春森工集团党委作出了《深入开展向全国林业英雄学习的决定》,号召全体职工“远学孙建博、余锦柱,近学马永顺”,以及学习原山林场艰苦创业、“一场两制”的改革发展经验,近期,又下发《深入学习塞罕坝精神,写好“林区三问”新答卷的通知》,其核心要义都是要艰苦奋斗,集团上下把学习塞罕坝精神活动与干部群众思想工作实际相结合,不断巩固国有林区改革成果,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守正笃实,久久为功,创新进取,埋头苦干,坚定走好续写“林区三问”新答卷的奋斗之路。
小兴安岭林海风光。谭景涛摄
推进绿色发展 走好生态优先新路径
从一棵树到一片林海,从治荒沙到生态育林,塞罕坝从保护生态再到林业惠民,成功收获了绿色发展之果。回答好林区经济转型发展怎么样、林区生态保护怎么样、林场职工生活怎么样的“林区三问”,伊春森工集团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从生态保护、经济转型、推进林场振兴和林业职工共同富裕入手,力争书写好“林区三问”新答卷。
写好生态保护新答卷。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林长制工作要求,伊春森工集团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林长制体系,进一步压实保护责任,加强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造林绿化和森林抚育,重点培育国家战略储备林,全力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森林蓄积年递增1000万立方米,加速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精准提升。
写好经济转型新答卷。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认真落实“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规划等国家战略,省委“大转型、大改革”工作要求,伊春市委“生态立市、旅游强市”发展定位,在加强资源保护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康养产业,湖羊养殖等特色种养产业,红松子、小浆果和食用菌等森林食品产业,刺五加、五味子、林下参等北药产业。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大力发展林业碳汇,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加速森工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
写好职工生活新答卷。实施以产业带就业,以就业保增收,不断提高职工就业质量,建立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机制。针对林场布局设置过多、过散、过小和基础设施严重落后等历史性问题,稳步推进林场撤迁和人口等资源要素重组,实施集中集聚集约建设发展,加快林场标准化、城镇化进程,推进全面振兴和共同富裕,让广大职工群众共享林区改革发展成果。 (杨玉梅 记者 贾红路)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