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     舆情智库
9月1日起黑龙江省将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按年申报、一次缴纳”
2021-08-27 11:13:37来源: 人民网编辑: 于灵爽责编: 周经韬

  来自黑龙江省税务局的消息,近日,黑龙江省税务局持续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出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优化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合并优化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纳税期限,进一步减少市场主体申报次数、减轻办税负担,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公告》中明确,自2021年9月1日起,黑龙江省年度应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分别在5万元(含)以下的纳税人,实行“按年申报、一次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税款所属年度的12月1日至12月31日。同时符合“按年申报、一次缴纳”条件的纳税人,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仍按原方式进行申报缴纳。公告实行后,当前规定将同时废止。

  “以前我们奔波于全省,忙于各地‘以资抵债’房产项目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申报,有时相关费用远远超过了税额本身。有了这项新政,我们纳税次数由96次减少到8次,节约费用可想而知。同时一次性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少了我们公司的资金占用,增加了公司的资金流,可以说是一举两得。”哈尔滨均信融资担保公司财务人员丛晓辉说。

  省局纳税服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合并征期举措是黑龙江省出台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6条服务措施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全国属于领先水平,将进一步压缩办税次数,缩短办税时间,节约办税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合并征期后,原按月申报纳税人申报次数从每年12次减少到1次,减少了92%,原按季申报纳税人申报次数从每年4次减少到1次,减少了75%,纳税人申报缴税将更加快捷方便。(王莹)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