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哈电建立70周年纪念大会以线上形式举行
2021-08-09 09:38:08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刘才星责编: 周经韬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消息:奋进七十载、启航新征程。辛丑仲夏,盛世如约。8月6日上午,哈电建立70周年纪念大会在哈电集团江北科研基地以视频会议、云直播方式隆重举行。

哈电建立70周年纪念大会以线上形式举行_fororder_6_副本

哈电建立70周年纪念大会现场 供图 哈电集团

哈电建立70周年纪念大会以线上形式举行_fororder_5_副本

科技创新表彰代表 供图 哈电集团

  纪念大会由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吴伟章主持,哈电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斯泽夫致辞,哈电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吕智强宣读《哈电集团广宇“十三五”科技创新表彰奖励的决定》,哈电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沈同宣读《哈电集团党委关于表彰“哈电70年功勋人物”的决定》。

哈电建立70周年纪念大会以线上形式举行_fororder_4_副本

卓越功勋人物 供图 哈电集团

  黑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海涛向代表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向哈电建立70周年表示热烈祝贺。他表示,作为黑龙江省中央企业的杰出代表,70年来,哈电集团引领我国发电设备行业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是我们党百年来带领中华民族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伟大飞跃的贡献者、见证者,是真正的“国之重器”。

  李海涛表示,哈电集团充分发挥央企产业链带动作用,有力推动了黑龙江省地方企业快速发展,奋力挺起龙江振兴发展的脊梁!希望哈电集团充分发挥人才、技术、装备等优势,积极参与黑龙江省“百千万”工程和“百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布局、坚持创新,大力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和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加快推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全力以赴争当原创技术策源地和产业链“链长”,借助“一带一路”,推动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走出去,为龙江能源产业发展和工业强省建设注入新动力,奋力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实现高质量发展。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和支持哈电集团各方面的工作,为哈电集团的发展营造更加便捷高效的环境,再谱地方政府与中央企业合作的新篇章。

  斯泽夫在题为《峥嵘岁月铸辉煌 砥砺奋进续华章》的致词中表示,哈电70年的风雨历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发电装备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历史,是新中国工业发展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伟大飞跃的一个缩影。哈电70年改革发展史就是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坚持党的领导是哈电集团取得改革发展历史性成就的根本保证,必须毫不动摇、一以贯之;哈电70年改革发展史就是一部服务国家战略、不断推进技术创新的历史,坚持创新发展是哈电集团取得改革发展历史性成就的制胜法宝,必须毫不动摇、久久为功;哈电70年改革发展史就是以改革破困境、促发展的历史,坚持深化改革是哈电集团取得改革发展历史性成就的关键一招,必须毫不动摇、锲而不舍;哈电70年改革发展史就是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的历史,坚持依靠群众是哈电集团取得改革发展历史性成就的必要条件,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不渝;哈电70年改革发展史就是通过传承发扬优秀文化推动企业不断前进的历史,坚持文化引领是哈电集团取得改革发展历史性成就的动力源泉,必须毫不动摇、持之以恒。

  上级单位、黑龙江省市各级政府、中央媒体、用户单位、兄弟企业、合作院校等30余家单位纷纷发来贺信,对哈电建立70周年表达了热烈祝贺并送上祝福。其他哈电70年功勋人物、哈电集团“十三五”科技创新获奖人员,各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总部各部门及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分别在视频分会场,或通过线上网络直播参加大会。广大干部职工通过云直播分享了纪念大会的盛况。(邹海雷)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