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下午,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闭会。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出席下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亚枫主持会议;副主任宋希斌、李显刚、孙珅、谷振春、范宏,秘书长宋宏伟出席会议。
副省长杨博,省法院院长石时态、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契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中小学校用地保护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双鸭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组成人员认为,自条例实施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开展执法检查,取得了积极成效,全省上下营造了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建议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办事不求人”长效化、机制化、常态化,深入开发与市场需求匹配的应用和数据产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对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督办力度,推进亲清政商关系制度化、规范化,细化容错纠错机制等。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工业大麻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组成人员认为,在省委高度重视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工业大麻产业发展,取得了一些成效,为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建议进一步谋划好产业发展方向,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完善政策扶持和产业标准体系,推动产业提档升级,发挥园区引领带动作用,切实推进工业大麻产业高质高效、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听取了省监委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组成人员认为,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是贯彻党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是实现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全覆盖迈出的重要一步。组成人员对整治工作取得的实际成效充分认可,建议坚持常态长效,持续推动整治工作走向深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整治工作整体效能;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整治工作专业化水平;加强宣传引导,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会后,上述3个报告的审议情况连同有关报告将转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并要求按规定时限将研究处理结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同时向省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
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1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一届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一届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相关问题的决定》《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个别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任免部分法职人员审议结果的报告。
张庆伟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
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强调,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人大是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这一定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落地见效。要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增强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要强化使命担当,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发挥好职能作用。要坚守为民情怀,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解决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要加强自身建设,深入落实省委“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部署,持续锻造“严细慎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为龙江全面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不是常委会委员的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各市(地)人大常委会(工委)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有关议题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和建议。(记者 闫紫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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