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黑龙江省《城市居民供用热合同》,近日,省住建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原《城市居民供用热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现发布重新修订的《城市居民供用热合同》示范文本。新合同文本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合同文本同时作废。
供热人不得拒绝用热人设施维修委托
合同是供用热双方收缴热费、投诉维权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拒签,供热单位不得随意删减、修改合同格式条款内容。我省要求各地按《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督促供热单位和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保护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
依据新合同文本,供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热费标准向用热人收取热费。供热人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及计量仪表进行监督和检查。用热人逾期未交纳热费,供热人向用热人发出催交通知书,用热人自收到催交通知书之日起满15日仍未交纳的,供热人有权暂缓供热、限制供热或停止供热。由供热人负责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预计中断供热8小时以上时,供热人应当及时通知用热人。供热人不得拒绝用热人对室内用热设施进行维修、养护、清洗、除锈的委托。
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禁止申请停热
新合同文本提出,用热人有权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质量提供热力产品和服务。用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缴费期限、方式及金额向供热人交纳热费,并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申请复核。用热人申请停止用热,应按照相关规定,符合停止用热条件,履行相关手续。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单位交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停止用热:1.非分户供热用户;2.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3.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供热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用热人可以向供热人提出申请对供热质量进行检测。
室温低于14℃热费按日全额退还
新合同文本提出,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或由于供热人原因未达到供热标准的,自用热人投诉之时起48小时未能改正的,供热人应当自接到用热人告知之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退费:居民室内温度低于18℃,高于16℃(含16℃)的,按日退还用热人日标准热费的30%;室温低于16℃,高于14℃(含14℃)的,按日退还用热人日标准热费的50%;室温低于14℃的,按日退还用热人日标准热费的100%。当地标准高于此标准的,按当地标准执行。
2.由于供热人原因,造成停止供热48小时以上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供热人应当给用热人按日双倍退还热费。供热人应当按照用热人提出的退费方式,在供热期结束后的一个月内退还热费。因供热人原因,逾期未退还热费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所应退还热费总额的1‰加收违约金。
供热人可对拖欠热费的用热人停止供热
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未交纳热费,供热人向用热人发出催交通知书,用热人自收到催交通知书之日起满15日仍未交纳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所欠热费总额的1‰加收违约金。供热人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限热或者停止供热,并向供热主管部门备案。
2.用热人违反《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导致其室内温度低于《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供热人不承担责任。给其他用户和供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记者 王 丹)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