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个新药被纳入医保目录 平均降价超60%

2019-11-29 10:54:01|来源:新华网|编辑:吕丹丹|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鼓励药品创新 推动药费大幅下降——解读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备受关注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28日宣布收官,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完整版露出“真容”。

  新一代直接抗病毒(DAA)丙肝新药、国产PD-1免疫抗癌新药达伯舒、更有效防治糖尿病心血管并发症的创新药……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不仅诚意满满地回应了百姓和业界的呼声,70个“入围”新药更平均降价达六成。

  新版国家药品目录有何看点和“门道”?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权威解读了有关新药、药品价格、目录何时“落地”等核心问题。

  70个新药“入围”:明确释放鼓励创新的信号

  新版医保目录分为常规准入和谈判准入两大部分。相比常规准入部分的调整,谈判准入部分备受市场关注。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说,谈判准入主要针对独家或专利期保护的高价药物。谈判成功的药品将被纳入国家医保乙类目录。

  今年8月启动的此轮医保药品准入谈判,共确定了119个新增拟谈判药品。经过医保谈判专家与企业面对面的谈判,最终有70个新药“入围”,包括52个西药和18个中成药。其中,12个国产重大创新药品谈成了8个。

  熊先军说,此次新增谈判药品数量和谈判药品总量均创历史新高。新增药品绝大多数都是近年来上市的新药,其中很多是2018年新上市的。这些新上市的药品被迅速纳入目录,释放出支持创新的明确信号。

  比如,此次入围的PD-1类肿瘤免疫治疗药达伯舒就是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新药创制”的成果,曾入选2019版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淋巴瘤诊疗指南。它于2018年12月获批上市,首个获批的适应症是经典型霍奇金氏淋巴瘤。

  熊先军说,纳入医保乙类目录的产品应该具备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条件。鼓励药品创新的根本目的在于让更多救命药进医保,提升我国在重大疾病、重要领域的药品保障能力。

  据介绍,肿瘤、罕见病、慢性病和儿童用药等是此轮药品调整的重点。重点领域的5个基本药物全部谈判成功,22个抗癌药、7个罕见病用药、14个慢性病用药、4个儿童用药最终入围,进一步优化了医保药品目录结构,实现了预期目标。

  新药平均降价达六成:让“贵族药”开出“平民价”

  此次DAA丙肝新药首次进入医保药品目录,被业界视为我国丙肝防治“里程碑式”的事件。其原因就是在进入目录前,这种能治愈丙肝的口服新药一个疗程费用最低也在3万至7万元人民币之间。价格昂贵的“贵族药”客观上延缓了我国慢性肝炎防治的进程。

  熊先军说,入围的三种丙肝治疗用药拿到了全球少见的低价格,降幅平均在85%以上。医保部门以量换价,推动了药费大幅下降。目前,多个全球知名的“贵族药”开出了“平民价”,进口药品基本都给出了全球最低价。

  目前,70个新药价格平均降幅达60.7%。如果按照50%的实际报销比例计算,患者个人自付比例将降至原来的20%以下,个别药品的自付比例将降至原来的5%。

  新药价格能大降的“门道”,在于此次谈判在比价磋商谈判之外,还引入了竞争性谈判。据介绍,竞争性谈判不设最低价,有利于引导企业大幅降价。

  此外,国家医保局还首次尝试引入价格保密的做法:对部分药品的成交价格,承诺官方不对社会公开。熊先军说:“请社会放心,明年目录落地后,广大参保群众会对药价有切身感受。”

  坚持“保基本”定位 用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此次准入谈判是医保制度建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此轮调整也是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首次调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如何保证调整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规范廉洁,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熊先军说,医保药品目录的准入谈判和整体调整都始终坚持以维护参保人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坚持统筹兼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专家评审制,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要求,确立了“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优化结构、鼓励创新”的调整思路。

  为确保调整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国家医保局采取了一系列严密制度,比如所有评审专家均随机抽取产生;所有评审、遴选工作全程留痕;谈判现场邀请媒体和纪检监察等方面参加;谈判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做到所有证据可追溯、各方可申诉。

  熊先军说,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指导地方做好落地和执行,特别是2017年谈判准入、在本次谈判中未能续约药品的替代衔接工作,合理保障群众用药连续性。

  据悉,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于2020年1月1日启用。(记者 屈婷 张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