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完成26个县(区)级地表水型水源地内的100个环境问题整治
11月26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随着鸡西市麻山区饮用水水源地置换工程正式完工,黑龙江省应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的26个县(区)级地表水型水源地内的100个环境问题,提前75天全部完成。
按照《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黑龙江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今年4月至8月,黑龙江省成立专项督导组,针对2018年已完成整治任务的17处地市级地表型饮用水水源地内108个问题和已完成整治任务的县(区)级地表型饮用水水源地内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严防污染反弹,持续巩固治理成效。同时,每月连续公开整治进展。
9月,结合全省河湖长制专项督查,黑龙江省将水源地保护要求列入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清单,针对发现问题采取“一市(地)一单”形式,交办各市(地)政府(行署)限期整改。
下一步,黑龙江省将严格按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前部署、谋划“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先进手段,指导地市科学制定整治方案,确保2020年完成全部整治任务。(丁燕)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