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将启动松花江一水源过江供水工程
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哈尔滨市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哈市将严格管理、有效保护、高效利用和科学监测监控地下水资源,严格控制新增地下水取水,合理调整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格局,还将启动松花江一水源过江供水工程。明年年底前,实现前进水厂地下水供水量大幅削减;2030年年底前,逐步取消市政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井。
力争到明年,全市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在19.85亿立方米以内(含农垦0.35亿立方米)。到2030年,全市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在17.27亿立方米以内(含农垦0.30亿立方米);除无替代水源的城乡供水及特殊行业取用水外,无深层地下水开采;全市无地下水超采区。
根据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取用地下水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要按照要求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经论证通过并报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取水许可。涉及取用地下水或对地下水产生影响较大的规划项目,应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控制指标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
灌区建设必须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退减不合理灌溉面积,原则上不再发展水田面积。加快置换农业灌溉地下水源,减少农业灌溉地下水用水量。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项目,不得办理新增取水许可相关手续。推进差异化供水水价政策,合理确定农业水价。
根据方案,城乡供水水价要综合考虑地表水、地下水供水和地区水资源紧缺情况,以地下水为水源的供水水价原则上要高于以地表水为水源的供水水价,在地下水超载地区以地下水为水源的供水水价原则上要高于非超载地区以地下水为水源的供水水价。按照促进节约用水、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合理确定农业水价。(记者 阴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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