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开展清理整治非法制贩警用品专项工作

2019-05-24 11:01:58|来源:东北网|编辑:吕丹丹|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清理整治非法制贩警用品专项工作

  5月22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公安厅获悉,即日起全省公安机关将组织开展清理整治非法制贩警用品专项工作,严查非法制贩警用品线索,严打涉警用品犯罪。

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开展清理整治非法制贩警用品专项工作

  警方严查非法制贩警用物品。

  制式警服、警用标识、警官证、警用器械等警用品是人民警察专用装备,其生产、销售都有严格限制性规定。为避免被不法人员获取利用,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公安机关将对发现的非法制贩警用品违法犯罪线索深挖追查,深入摸排电商平台、聊天交流软件、网站和论坛,加强安全监管,下架非法物品,及时关停违法违规网店。重点整治无生产销售警用品资质的生产厂家、销售商家,积极发现铲除非法生产窝点,斩断勾连网络和销售渠道。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警用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是违法犯罪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违规违法穿着和佩戴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的,将面临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发现非法制贩、穿着和佩戴警用品违法犯罪线索,应积极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治理,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记者 赵红星 吕畅 )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