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一个“法治教室”
打开“学生法治资源包”、与“AR互动法治机器人”交流沟通、下上一盘“法治飞行棋”……这样的课堂你见过吗?黑龙江省将在全省推进设立示范性“法治教室”工作,要求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一个兼具互动性、实践性、趣味性的“法治教室”,帮助学生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热情,满足不同年龄段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法治教室”是浓缩版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一般包括法治课堂教学系统、校长教师法治培训系统、宪法天平、法律之眼互动装置、创意法治课桌等功能板块。各县(市、区)要根据区域内学生数量具体确定“法治教室”的规模,以保障当地学生法治教育实践教学需要。有条件的县(市、区)应重点在农民工子弟学校、乡村寄宿制学校等法治教育相对薄弱的学校设立“法治教室”。“法治教室”建成后要发挥好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功能和作用,承担起辐射周边学校的任务,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成为法治的忠实崇拜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切实提高他们的宪法法治意识。(记者 阴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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