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以法治之器按下“加速键”

2019-02-28 08:51:08|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刘征宇

  法者,治之端也。

  2019年1月中旬,尽管龙江大地千里冰封,一股春潮却蓬勃涌动。

  在黑龙江省两会上,“优化营商环境”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口中频率最高的一个词汇。作为本年度立法重头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即将出台的《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部地方性法规满怀期待。

  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目标,优化营商环境是关键。

  2019年1月18日上午,这是黑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

  《条例》在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高票表决通过。

  如潮的掌声,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环球剧场长时间响起。这掌声是500多名省人大代表的由衷表达,是3800万龙江人民的共同心声,是对这部具有龙江特色、特征鲜明的地方性法规的高度认同。

  《条例》去年年初规划,今年年初出台,刷新立法的“龙江速度”;

  《条例》首次在立法过程中跨“人大”“政协”两会,专门征求政协委员意见,成为我省立法协商机制上的一次全新尝试。

  这掌声是对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寄予的殷切厚望。

  《条例》是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首部法规。

  《条例》的出台,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决策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省委关于重塑投资营商环境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保障代表发挥主体作用的具体体现,是促进我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实现了地方立法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

  2019年3月1日施行的《条例》,如春雷惊蜇龙江大地,奏响了生动、激越的龙江优化营商环境新篇章。

  瞄准龙江发展瓶颈 精准发力优化营商环境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与先进地区相比,我省在政务、市场、法治等营商环境上仍存在很大差距。

  营商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黑龙江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直接关系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一年之计在于春。

  2018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省委召开了全省大会深入部署整顿作风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时隔20天后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黑龙江团媒体开放日上,省委主要领导表示,黑龙江省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一定成效,但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用钢牙啃硬骨头,用猛药来治沉疴。

  2018年9月,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把“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六方面要求的第一条鲜明提出来,充分彰显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与关心。

  良好的营商环境具有“洼地效应”“连锁效应”,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就是提高综合竞争力,这是一个地方也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软实力。

  重整行装再出发。立法,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换届后的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以奋斗者姿态,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推进现代化新龙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步一个脚印,持续不断发力。

  析困境之因,求振兴之道。破解制约龙江振兴发展的魔咒,以优化龙江营商环境为切入口,成为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思考和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革命。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扭住解放思想这个“总开关”,刀刃向内,敢于亮剑,扎实落笔,打出一套“组合拳”:

  ——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自觉担负起新时代改革开放赋予人大的历史使命,坚持省委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委重塑投资营商新环境的决策部署。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重拳整治,解决“难点”“痛点”“堵点”,下好立法的先手棋,科学制定立法计划,确定立法重点,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顺利实施。

  ——从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对法治保障的需求出发,量身定做具有鲜明龙江特色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明确年内审议立法项目,并被省委确定为2018年重要工作之一。

  从“纸面”到“地面”只争朝夕刷新龙江“立法速度”

  从2018年初《条例》启动起草,到2019年1月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历时一年,多次调研论证,反复修改打磨,汇聚众智,最后瓜熟蒂落。由“立”到“行”,300多个日夜背后,是参与立法工作全体人员夙兴夜寐、宵衣旰食的奋进与执着的生动写照。

  用工匠精神打造地方立法“龙江样本”。《条例》自起草之初,原省政府法制办牵头,会同省政府企业和创业投诉中心、省工商联等单位共同起草,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省社科院法学所的专家学者参与起草工作。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提前介入,实时了解掌握情况。起草组认真学习研究中央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积极借鉴省外先进经验,开展大量调研、论证、人民建议征集等工作。

  《条例》制定的过程中,省委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汇报,提出要求,努力使《条例》把党中央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意志,使国务院的政策措施能够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得到真正落实。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随后,高频次、大范围的立法调研工作展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亚枫,副主任李显刚率队分赴省内外开展立法调研和学习考察,及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对重要问题提出明确的要求和安排,并多次向省委报告法规起草和修改过程中的工作进展和重点问题。

  精雕细刻,立管用、解决问题的法,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成为省人大常委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庄严承诺。为保证《条例》立法质量,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吸纳社会各界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省人大财经委、省司法厅和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代表意见和社会各界意见对省政府条例草案进行多次修改,并将修改后的征求意见稿在《黑龙江日报》、省人大常委会网站和东北网全文刊登公开征求意见。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条例》的制定,可以说是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史上时间最紧、涉及面最广、要求最高、标准最严、难度最大的一次立法工作。今年1月8日,《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二次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在北京召开,由全国著名法律、经济、文字专家为《条例》审查把关。

  《条例》还创新运用立法协商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汇总梳理意见百余条,确保立法广汇民智,广聚民意,出台后能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正视差距不遮掩、直指问题不回避,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硬仗,必须敢为人先、攻坚克难。《条例》经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八次会议两次审议后,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审议。一般情况下,地方性法规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通过,但《条例》与以往不同,是提交人代会审议后通过的,从“二审”到“三审”,表面上看只是数字的增加,但背后凝聚着相关单位部门更多次数、更高质量的调研和论证。

  优化营商环境是系统工程,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性工程。一部法规经历三审,提速更重质,反复打磨、精心铸造,用地方立法推动着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取得实质性突破,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也刷新着龙江“立法速度”。

  《条例》的出台向社会各界表明了我省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向全省人民表明了重塑良好营商环境的信心,向市场主体表明了勇于直面矛盾、革除自身顽疾的勇气,向投资经营主体表明了龙江提供优质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的能力,展示了龙江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新格局的生动实践。

  法治“冲锋号”已吹响 为优化营商环境“开战”

  立法为治国安邦之要务,理政之圭臬,人民的幸福,经济的发展无不源于完备的法律护佑。

  一年来,龙江继续向阻碍振兴发展的“拦路虎”和“绊脚石”频频亮剑。《条例》剑剑对准顽疾,招招直逼要害,紧盯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重要环节,抓住政务、市场、法治环境三类主要矛盾,以法之力,督促相关部门走出“官衙”,去掉“衙门”作风,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提供贴身式管家式服务。龙江优化营商环境的“清流”正在汇聚,振兴发展的力量在各地涌动。

  翻开《条例》,直面问题、化解风险、克服困难、补齐短板的法规条目令人振奋,亮点频出。

  《条例》规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办事、公开公正、诚实守信、优化服务、廉洁高效和权责一致的原则,构建良好的人文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化技术手段,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条例》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规范“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内容,厘清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对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的条款和对国家政策细化补充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降低要素成本、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方面作出多项规定。

  《条例》针对“新官必须理旧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社会普遍关切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以市场主体期待和需求为导向,对破解市场主体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加以规范;对标国际和学习省外先进经验,在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方面作出规定。

  ……

  作风和环境是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目标的“双剑”。今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如约”召开,深刻表明我省重塑投资营商新环境,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建设现代化新龙江的信心和决心。

  巢好引凤栖,花香蝶自来。只有优化营商环境才是持久、强劲的出路。

  重塑投资营商新环境是振兴之要,迫在眉睫,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唯有立志坚,方能终济事。《条例》的出台,用参与立法者的辛勤汗水,换取龙江明天幸福的发展指数,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乘法”,给投资者吃下“定心丸”,为破解龙江营商环境困局,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求真务实,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年内将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全面履职尽责,继续用实际行动答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答卷,留下闪耀着时代光芒的龙江立法足迹。(任达宣 记者 闫紫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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