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集团董事长于宏:打造国内一流“全牌照”金融航母
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于宏接受人民网黑龙江频道专访。韩婷澎 摄
“七大产业投资集团将作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实施精准投资、有效投资,促进我省产业培育和转型升级。”1月20日,在黑龙江省级产业投资集团成立大会上,七大产业投资集团带着龙江人的期许正式启程。
七大产业投资集团之一的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作为国有金融资本投资与管理平台,承担地方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管理等功能。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于宏在接受人民网黑龙江频道专访时说,集团打造国内一流“全牌照”金融航母。
“强弱项 补短板”放大国有金融资本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更好地发挥地方金融在服务黑龙江省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这张政治考卷的一道必答题。
“我们要领会好贯彻好省委省政府组建金控集团的战略意图,必须确保按照正确方向和既定目标发展,这是我们首先要思考的问题,首先要回答的问题。”于宏在接受采访时说:“金融产业是人才密集型产业,金融产业的竞争核心是人才的竞争”。从黑龙江情况看,我省金融人才缺乏,尤其是地方金融机构金融人才更加匮乏,高端金融人才短缺是我省的“弱项”,也是我省金融产业发展面临的最大困难和挑战。由于金融人才的匮乏,致使我省地方金融机构规模小而弱,金融牌照持有数量少而散,抗风险能力差,融资能力弱,存在明显的发展“短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血气不足、血脉不通。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加大力度整合现有地方金融资源组建金控集团,就是要发挥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与管理平台的作用,吸引和培养更多的本土金融人才,促进我省金融产业大发展、快发展,更好更快地“强弱项、补短板、去病根”,增强造血功能,打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血脉。
“组建金控集团是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做强政府投资工具,发挥国有金融资本放大功能、乘数效应和杠杆作用,集中优势金融资源支持龙江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于宏说。
“组建金控集团是金融行业发展的通行做法。”于宏说,金融控股公司是目前金融业实现混业经营的主流形式和通行做法,符合当代金融发展的趋势。目前,全国大多数省份都在政府主导下,成立了地方国有金融控股集团,以上海国际、浙江金控、粤财控股等为代表的地方金融控股集团,都已经成为行业巨头,发挥着金融资源规模效应、协同效应,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这方面我省落伍了,落在了全国的后面。黑龙江省成立金控集团,就是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奋起直追,实现弯道超车,以时间换空间,实现金融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升我省金融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六个强省”目标的实现。
打造国内一流“全牌照”金融航母
“金控集团职能上定位精准,就是要打造成为全牌照的金融控股投资公司,建成全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与管理平台。”于宏说。
于宏坦言,黑龙江省对七大产业投资集团的期许,让企业的“当家人”感到身上的重担。他说:“金控集团要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秉承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发展理念,回归本源,专注金融主业,不搞多层多元,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倾力打造牌照齐全、资源协同、业务联动、风险隔离、管理规范的国内一流金融控股集团,做强做优做大我省金融产业,实现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提高金融服务功能,助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于宏介绍,将构建金融股权管理、政府投资基金、金融基础设施与服务三大功能板块,力争实现持有12张金融牌照,构建完善的地方金融机构体系,打造高端金融服务,着力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打造高端金融服务 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金控集团就是要整合优化现有金融资源,实现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和专业化管理,改造传统金融服务,打造高端金融服务,突出核心业务竞争优势,提升地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于宏信心满满。
“金融不能自娱自乐,要服务实体经济。”于宏这样思考。在描述未来发展蓝图上,坚持服务实体经济首当其冲。于宏说,发挥金控集团平台作用,树立金融机构与实体经济共生共赢理念,以强金融产业之‘心’,健实体经济之‘体’,以金融产业之‘水’,浇实体经济之‘田’,不断完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功能,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于宏说,金控集团的发展要以有效的风险管控为前提。金控集团在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要坚持底线思维意识,防范金融风险,严守金融风险监管规定,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开展审慎稳健经营,履行金控集团管理主体责任,实行国有金融资本穿透管理,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切实维护国有金融资本安全。(记者 张丹、杨海全、韩婷澎)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