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推进“清赖行动”专项整治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12月5日,记者从牡丹江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获悉,年初以来,该局坚决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出重拳,构建监督工作制度体系,有序开展监督工作,构建网格化办理体系,有力开展投诉举报工作,深入推进“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查处整治的高压态势,形成对破坏营商环境的强大震慑力。
据了解,今年牡丹江市营商局制定出台了《牡丹江市营商环境通报约谈实施办法》《牡丹江市重大损害营商环境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初步形成了有效的监督体系。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积极开展系列营商环境专题培训。主动开展营商环境测评点和特邀监督员工作,深度配合市人大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视察检查工作,通过组织部门汇报以及参加视察检查、走访座谈、明察暗访、调查问卷等多种监督形式,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体检。
牡丹江市营商局在实行直接查办、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跟踪督办、反馈回访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有效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功能,充分调动县(市)区政府和中省直部门营商环境责任主体的能动性,初步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纵向联动、中省市直部门横向协作的网格化办理体系,大大提高了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办效率。截至10月底,全市共计受理营商环境投诉案件101件,其中:省转(督)办22件,办结12件,办结率55%;市本级及以下受理79件,办结51件,办结率65%。
此外,牡丹江市自2019年5月至2020年12月,开展为期两年的“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目前,第一阶段自查建账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制定了《牡丹江市“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成立了牡丹江市“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牡丹江市“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专班作用,更好完成“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自8月下旬开始,全市集中开展整治督办工作,截至10月底,全市整治完成事项203件,完成比例20%;涉及金额91083万元,完成比例45%。在整治推进阶段,该局将针对主要问题,制定计划,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责任主体逐一“过筛子”,确保整治推进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任一鸣 记者 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