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执法活动
从6月24日起至8月30日,黑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执法活动,范围包括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用机械、民航、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
据悉,安全生产大执法内容包括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违反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措施不落实或无证上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未制定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未按期修订、演练以及未按规定配备管理应急救援物资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停产整顿后未经验收合格擅自生产、经营和建设的;违反行业领域其他有关规定的。同时,欢迎广大群众举报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将按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人民币30万元;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所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安全生产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也可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黑龙江省安委会将依法保护举报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徐宝德 记者 谭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