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绥芬河打造百年口岸品质之城
又一个春三月来临,百年口岸绥芬河呈现一派文明祥和、生机勃勃的喜人景象。作为国家“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上的重要枢纽城市,经历多元文化的熏陶和洗礼,绥芬河夯实精神文明创建基石,构建百年口岸的独特魅力。2017年11月17日绥芬河市通过复查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荣获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激励着绥芬河人在精神文明创建的路上稳健前行,建设着全域化更高水平的文明口岸。
坚持价值引领构建创新格局
绥芬河市委提出,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要巩固成果,提档升级,建设全域化更高水平文明城市。按照绥芬河市委市政府的目标要求,绥芬河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持续开展以“德兴口岸·仁善边城”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在提高广大居民的文明素质、文明习惯上下功夫;立足公共场所和公交、出租等交通工具,广泛营造核心价值观生活场景;确立了深入开展国际礼仪普及活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诚信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市直领导班子考核中。市领导多次深入一线,现场办公,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为全国文明城创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大的保障和不竭的动力。
将传统宣传方式和新媒体宣传齐头并进,媒体开设了“文明让城市更美”、“创建进行时”、“学雷锋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诚信绥芬河”、“创城大家谈”等栏目,印发《绥芬河市民文明礼仪知识手册》3万份,制作了《绥芬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应做》微信版,强化文明城市创建知识的普及宣传,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全市发放学习文明礼仪手册。
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工作重点,从普遍认同到共同践行,由广泛宣传到家喻户晓,用文明提升境界,用和谐增强活力。
绥芬河市文明办以书法、绘画等形式,将各项文化活动的开展融入并弘扬核心价值观。建立了“信用绥芬河”网站,制定了《绥芬河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和“红黑榜”发布制度,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9人次。2017年被国家确定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加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和宣传工作,截至2018年末共涌现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1名,“中国好人”7名,省级道德模范5名,“龙江好人”62名,市级道德模范34名。
规范志愿服务培育文明乡风
志愿服务彰显城市的魅力,善行义举汇集人间大爱。绥芬河市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了浓厚的志愿服务氛围。
绥芬河市文明办组织志愿者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为子女在外地、丧偶又体弱多病的高龄老人和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无经济来源的“三无”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保健、法律援助等服务,让他们感受社会温暖。绥芬河市文明办在绥兴社区举行全市范围内的为白血病儿童小浚祖捐款活动,仅一天时间捐助善款65756元。
爱心捐款现场。
绥芬河市文明办以文明村镇创建为载体,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培育优良家风,引领美丽农村新风尚,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成立美丽乡村创建督导组,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评选最美家庭57户,文明家庭工作事迹在黑龙江省工作会议进行经验交流。两镇各村均成立了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推动农村群众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利用道德讲堂、远程教育平台开展中华传统文化宣传教育。累计投入1800万元,在各行政村建立了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室,谷盈、北寒、南寒、朝阳等村屯建设了休闲广场,建成远程教育站点14个,实现了村级远程教育全覆盖。
绥芬河市文明办与教育、民政、文化、团扫、妇联、关工委联合发力,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取得了创造性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为绥芬河市青少年的成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丰厚的滋养。
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举办了绥芬河市中小学生中华经典诵读比赛。2018年上半年,在黑龙江省和牡丹江市开展“新时代好少年”活动评比中,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绥芬河市关工委动员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关心贫困学生,成立“圆梦”爱心助学基金会,每年开展一次社会募捐和对贫困生的资助活动。
文明有爱处处可见。
建管并重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绥芬河积极探索适合口岸发展的创建模式,提升城市颜值,涵养城市气质,把绥芬河打造成建管并重、内外兼修的品质之城。
以创建“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为重点,从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做起,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努力实现城乡“特色突出、环境整洁、生态良好、秩序井然”的目标。积极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干部职工、志愿者,清理居民区、巷路、广场、主干道和出入城口等重点区域的残留垃圾。对全市路灯、景观灯、楼体亮化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亮化率达到100%。启动了老旧小区、物业弃管、无照房专项治理。加强对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公共秩序的规范。全面清除存量违法建筑,坚决遏制新建、新增违法建筑,清理整顿全市辖区及国境线2公里以内的违法建筑。取缔占道经营、店外摆卖、出市摆摊、马路餐桌、室外烧烤1085余处。加大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在10个重点交通路口设立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点,定点开展交通引导和交通安全宣传;举行“车让人,文明行”活动。加大对集贸市场、超市、大型餐饮、食品加工厂、学校周边地区、城乡结合部、食杂店以及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开展食品、俄货、童装、化妆品等行业的专项检查,已受理各类投诉52起,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进一步规范了生产经营秩序。(文/摄 邢淑燕黄彬 记者 杜怀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