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结合口岸发展实际,推行“一二三”工作模式,积极开展政治生态自查和考核工作,将作风建设向基层延伸,推动机关作风向好发展。
“一级领导”,抓好责任分工。成立由市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从全市抽调优秀年轻干部,组建“政治生态建设推进落实工作办公室”,建立一级领导小组牵头抓总、指导把关,小组办公室具体推进、执行落实的上下联动机制。进一步理顺巡察、派驻、作风建设网格长之间的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以政治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为统领,以巡察为“点”,以派驻为“线”,以网格为“面”,统筹力量,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工作持续性和稳定性,全力打造素质强、水平高、作风好的工作队伍。
“二级观测”,建好工作体系。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绥芬河镇、阜宁镇7个党政部门,设立政治生态二级观测站,观测站站长分区划片抓好本观测站工作,实时收集汇总各单位政治生态建设情况。实施“作风建设网格化”监督,发挥观测站和观测点辐射带动作用,强化8小时内与8小时外的监督、教育和管理,激发社情民意上传下达“感应器”功能,延伸监督触角。积极发挥宣传监督作用,开展党规党纪宣传、廉政教育活动,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对本观测站及所属政治生态观测点进行监督,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将作风教育和监督融入到公职人员的日常工作当中。
“三级汇总”,做好监督整改。依托7大观测站,在各市直单位、农村、社区设立130家三级政治生态观测点,定期向上级观测站汇报本部门政治生态建设情况,构建全市政治生态“点阵图”。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对发现的问题,落实督促检查,挂账销号,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共分析梳理130家单位上报政治生态观测表1000余份,编辑政治生态月报8期,向有关部门转交基层民生建议50余条,全市公职人员作风建设意识明显加强,营造了绥芬河实干有为、勤政廉政的“清风气候”。(记者 杜怀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