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通报以权谋私、弄权勒卡、徇私枉法等35起典型案例
原标题:黑龙江省执法司法环境专项整治典型案例通报
按照全黑龙江省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弄权勒卡,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纪违法案件。现将3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哈尔滨市
1.黑龙江省东风监狱三监区原二级警员刘博违纪问题。2017年7月至9月,刘博在监狱值班期间,多次违规将手机带入监区,先后提供给7名服刑人员使用,并脱离值班岗位到监区外打电话。2018年3月,刘博受到开除处分,取消警衔。
2.道里区法院执行局徐大庆违规办案及该院回避问题、护短不担当问题。2017年9月,徐大庆在办理马春强申请执行亿汇达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中,存在错误采取冻结措施、未依法送达冻结和解冻裁定以及超期限办理等违反程序的严重问题。在省、市两级党委政法委督办过程中,道里区法院回避问题,护短不担当,造成严重后果。2018年,徐大庆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级、退出法官员额、免去审判员职务处分;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陆家翱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职务、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处分,按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退出法官员额;纪检组组长何治波、执行局副局长高瑞强、执行局政委吴宏彬、监察室主任陈宁、该案合议庭成员孙鸣辉、路遥分别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区法院院长李少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道里区法院李冰执法乱作为问题。2018年3月,李冰接待当事人态度蛮横,语言威胁当事人“如果不提交延期审理申请,案子就不给排开庭日期”。2018年3月,李冰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廉政监察员职务。
齐齐哈尔市
4.市法院王有为违规办案问题。2008年4月,王有为在承办的一起民事案件中,故意隐匿真实证据,并将伪造的证据作为庭审证据使用,导致错案发生。2017年12月,王有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梁铁斌作为该案的审判长,因工作失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梅里斯区法院马燮阳职务违法问题。2017年12月,区法院聘任制书记员时慧得知,区法院保全了与其丈夫王岩存在借款纠纷的张玉兰4万元执行款,并询问同办公室法官马燮阳如何办理。马燮阳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时慧丈夫王岩立案,参与该案审判调解,对张玉兰工资、公积金、执行款予以保全,导致王芳案(此前,王芳与张玉兰经济纠纷已立案,区法院保全张玉兰4万执行款)执行程序无法进行。王芳于2018年3月向区监察委上访。2018年5月,马燮阳受到记大过处分。
6.甘南县公安局原政委王敬东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2月至被审查前,王敬东先后3次收受某电玩城老板贿赂,合计11000元;帮助他人运作工程,涉嫌受贿100余万元;2013年,在有配偶情况下,与另一名女性生活居住;在组织审查期间伪造相关证据,对抗组织审查。2018年8月,王敬东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牡丹江市
7.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民警蔡永贵、刘洋违规收取吸毒人员“罚款”问题。2014、2015年,蔡永贵、刘洋在办理吸毒案件时,私自收取吸毒人员“罚款”2.5万元。蔡永贵收取1.9万元后与“线人”私分,刘洋收取0.6万元后向领导汇报,但未上交。2017年4月,蔡永贵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调整工作岗位;2018年1月,刘洋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8.西安区司法局副局长宫进基违规参与经营活动问题。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宫进基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任牡丹江市富都餐饮公司股东。2018年2月,宫进基受到记过处分。
9.宁安市司法局石岩司法所原所长张培华利用职权便利借钱不还问题。2017年6月10日,张培华借办理王俭明与杨玉银之间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之机,向王俭明借款1万元。2017年9月18日,王俭明找张培华询问自己土地承包纠纷一事并索要借款,二人发生口角,并当街厮打,造成恶劣影响。经调查,张培华还利用职权便利向多人借款,数额较大,久拖不还,并在多起民间贷款案中干扰、抗拒法院执行。2017年11月,张培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销行政职务处分。
10.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原局长王维民违规执法、违反纪律问题。王维民在承办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5起案件中,违法冻结执行义务人鼎元公司账户,长期未依法受理书面执行异议,产生严重后果;于2017年11月16日晚,接受正在办理的一起执行案件当事人宴请。2018年4月,王维民受到行政撤职处分,并退出法官员额,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佳木斯市
11.郊区法院法官崔京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崔京虎在办理王克杰与谭超、张雪民民间借贷纠纷案过程中,未经合议庭合议私自制作两份结果不同的判决书并送达当事人,导致当事人上访;负责的9起超审限案件在领导多次催促下仍未结案。2018年3月,崔京虎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12.同江市公安局户籍大队民警解希忠借贷失信违纪问题。2015年5月28日,解希忠向谢某借款20万元,因借款到期,解希忠未能及时偿还,被谢某诉至同江市法院。后又未履行还款义务,被同江市法院强制执行,查封冻结有关财物。2018年8月,解希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同江市法院三村法庭书记员付杰瑶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9月22日,付杰瑶驾驶牌照为黑DA112警务用车到同江市开发区陪同妻子练车,被人发现并拍照。2017年10月,付杰瑶受到开除处分;三村法庭庭长马永新对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不严,负有领导责任,被通报批评。
14.桦南县柳毛河派出所原副所长薛威履职不到位问题。2018年2月11日晚,顾广军在“瀚慧旅店”遇到与其有债务关系的张东,索债期间双方发生口角,进而发生厮打,顾广军持刀将张东捅伤,后者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过程中,同在该旅店的薛威未能及时劝阻制止。2018年3月,薛威受到撤销行政职务处分。
大庆市
15.市法院干警秦波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5年9月,秦波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中,收受申请执行人委托律师所送的20条香烟,价值4600元。2018年4月23日,秦波将违纪所得4600元上交市监察委。2018年7月,秦波受到记大过处分,违法所得4600元予以收缴。
16.市高新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原科长靳长虹违纪问题。2014年7月,靳长虹参与大庆市联运机动车驾校的筹建工作,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油田企业索要油管121根,折合人民币24200元。2017年11月,靳长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退出检察官员额。
17.市公安局会战交警大队大队长孙福春、民警孙长志执法不规范问题。2018年3月6日,孙长志主办一起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案,由于执法不规范、不细致、不主动,导致该案拖延一个月。2018年4月,孙长志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孙福春因督导监督不到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8.林甸县公安局三合派出所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3月16日16时许,三合派出所办公场所空无一人,办公楼大门上锁。2018年3月,三合派出所所长程景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鸡西市
19.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法医大队民警周晖违规收受嫌疑人钱物问题。2016年10月,周晖在办理何君伤害案件中,收取何君1.5万元现金。后因未能改变鉴定结论,也未能返还收取的钱款,导致何君上访。2017年12月28日,周晖向市公安局纪检委交代了违纪事实,并上交了违纪款。2018年1月,周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予以辞退。
双鸭山市
20.尖山区法院张莉莉执法不规范问题。2016年8月19日,闫小明反映张莉莉在审理其与郝凤竹离婚案中存在执法不公、程序违法问题。经核查确认该案有两处程序违法:一是未依法向当事人送达第二次开庭传票;二是第二次开庭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未依法作出裁定并通知当事人。2018年5月,张莉莉被通报批评。
21.宝清县镇西派出所民警董传海、迟洪彪执法不规范问题。2013年3月21日,镇西派出所对张贤峰被县政府保安殴打案作出的《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被市法院判决撤销,并要求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经调查,董传海、迟洪彪送达鉴定意见通知书时,未在文书上签名,且无见证人,送达程序不规范。并因工作疏忽,导致送达通知书现场记录音视频丢失。2018年6月,董传海、迟洪彪被通报批评。
伊春市
22.市公证处多名窗口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4月11日,暗访中发现,市公证处办公大厅只有1名工作人员在第2窗口服务,其余4人在第3窗口聚众说笑,期间第1窗口电话铃声多次响起无人接听。2018年5月,聚众说笑的在编人员李凌放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聘用人员于冬梅、宋瑾翠、程媛琨被解聘;离岗没有妥善安排好工作的公证员芦少刚被诫勉谈话;监管不到位的公证处副主任黄富强、综合科科长关礼花受到批评。
23.市公安局南岔分局东升派出所民警翟国强酒驾致人死亡问题。2018年7月15日21时50分,翟国强驾驶牌照为黑F42E88的奥迪A4车在南岔区中纬路大街“阿香烧烤”门前撞伤两名行人后逃逸,其中一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翟国强系酒后驾驶,于7月16日投案。目前,翟国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七台河市
24.新兴区检察院为干警配备通勤车问题。新兴区检察院在干警享受车补的情况下,仍然为干警配备通勤车;2018年4月11日,该院干警提前15分钟乘坐通勤车下班。市检察院对此问题进行了调查,要求该院党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及同级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系统内部通报。2018年6月,对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为和主管副检察长刘庆春进行批评教育。
鹤岗市
25.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铁西派出所民警王维东以权谋私乱作为问题。2000年4月5日,王维东受其岳父委托,帮助亲属办理更换户籍档案和户口簿事宜。在明知户籍档案、居民户口簿虚假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在《常住人口登记表》申报表上签字,完成了新居民户口簿更换事项。2018年4月,王维东受到记大过处分。
黑河市
26.北安市公安局庆华派出所副所长温勇工作时间饮酒并参与他人纠纷问题。2018年7月18日中午,温勇与朋友孙孟军等6人在北安市“大厨师小酒馆”饮酒。之后,与孙孟军等人到孙清来(孙孟军叔叔)与他人发生纠纷的地点,孙孟军将人打伤。经调查,温勇虽没有参与打人,但作为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饮酒并参与他人纠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7月,温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7.嫩江县公安局座虎滩派出所辅警李伟违规向群众超标准收取费用问题。2013至2015年,李伟在为村民办理身份证补领和户口迁移业务时,违规向群众超标准收费共计2000余元。其中,700余元用于私人车辆(单位下乡工作)加油,其他用于购买打印机色带、纸张等办公耗材。2018年4月,李伟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28.孙吴县法院沿江法庭庭长邵仁勋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问题。邵仁勋于2010年出资180万元,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其行为违反廉洁纪律;于2015年4月10日受理、执行县草原监理站申请的行政处罚案中违反法定程序、不履行法定职责,其行为违反工作纪律。2018年3月,邵仁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绥化市
29.兰西县法院郭明奇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5年1月,郭明奇在审理董占林与郭永臣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中,未在规定期限办理案件,向当事人送达裁定超出法定期限近10个月,并伪造主管院长和主管庭长签字拖延办案,私自下发了中止裁定书。2018年4月,郭明奇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退出法官员额,调离审判岗位。
30.海伦市公安局祥富派出所民警李士臣履职不到位问题。2013年6月,李士臣对祥富镇有富村党支部书记潘辉重新入党进行政治审查时,没有发现潘辉曾于2000年10月因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的事实,在政审材料上加盖了派出所公章。2018年5月,李士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1.望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卫星中队中队长康海新空岗问题。2018年4月25日9时许,检查中发现,望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卫星中队关门。经查,交警大队卫星中队共有4人,中队长康海新没上班,吴培生等3人到海伦串检。2018年5月,康海新被免去中队长职务,并调整工作岗位。
32.青冈县法院中和法庭开庭延迟问题。2018年4月19日,暗访中发现,青冈县法院中和法庭接待室群众扎堆唠嗑。经了解,原被告接到开庭传票时间为上午9时,等待了近50分钟没人开庭。后经暗访组指出,10时才正式开庭。2018年5月,负有管理责任的中和法庭庭长张洪才被警示谈话。
33.青冈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原大队长白靖辉执法不作为问题。2017年8月,一名江苏籍商人投资2000多万元承建的两栋楼房被毕广超强行转让给第三方。当事人多次到青冈县公安局报案,但始终不予受理,也不说明理由。2018年3月20日,接待当事人的白靖辉说:“你们投资也不是我们让你来的,你们挣钱也不给我们公安局花,你们的钱也不是我们公安局骗的……”。2018年3月,白靖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经侦大队大队长职务,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移交纪检部门查处。
大兴安岭地区
34.加格达奇区公安局刑警六中队中队长祖学彬办案不规范和不作为、慢作为问题。2017年10月23日,祖学彬在办理岳琨乔故意伤害案中,仅追究犯罪嫌疑人岳琨乔的刑事责任,没有及时追究另一方人员的行政责任。直至2018年5月,才对另一方3人进行了行政处罚,造成了岳琨乔一方上访。2018年5月,祖学彬受到警告处分,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35.呼玛县司法局三卡司法所司法助理李江波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问题。2017年12月27日15时40分,李江波饮酒后且无证驾驶牌照为黑P62707的小型汽车,行至黑洛公路160公里时,被执勤民警查获。2018年8月,李江波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各地各单位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继续把执法司法环境专项整治作为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和工作靶标,压实落靠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狠抓整改落实。要集中力量开展攻坚,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措施,出重拳、下猛药,逐项抓好落实整改。要严肃追责问责,对问题突出的个人实行“一案双查”,对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追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责任。要进一步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形成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长效机制。要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失责必问、执纪必严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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