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发改委“法治建设年”公开承诺

2018-07-18 11:06:38|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刘征宇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年”深入开展,强化依法行政,围绕解决好群众关切的最现实、最需要、最迫切的问题,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各界郑重公开承诺:

  1.提高服务标准,执行首问负责制。

  对于来电来访,由首先接待的工作人员负责,能够当场解答和处理的,当场给予答复和处理;当场无法解答和处理的,由接待人负责衔接相关处室,尽快予以解决和答复。

  2.强化文明服务,规范行政行为。树立服务办事要热心、咨询解答要耐心、办理业务要细心、对待批评要虚心、改正错误要诚心的服务态度;提倡着装得体、仪容整洁、用语文明、用词准确的行为和语言规范;坚持履职尽责、依法行政,公正办事、廉洁自律的服务方式。

  3.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全委非涉密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平台办理,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在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予以公告。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企业群众需求的重大政策规划,及时细致解读,为服务对象提供更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4.持续简政放权,保证服务效能。在落实、承接好国家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基础上,继续研究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

  5.压缩审批时限,落实限时办结制。

  企业申请项目核准,严格在16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评估咨询、公示及听证会时间),备案类项目实行承诺制,企业做出承诺即视为完成备案,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

  6.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项目稽察工作中,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7.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兼顾廉洁高效,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抓紧批,条件欠缺的项目帮助提出指导意见,帮助服务对象多研究“怎么行”,多出主意,少说不行,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将虚心受理社会各界对省发展改革委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的有关建议意见、投诉举报,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上承诺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451-82625664

  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网站网址:www.hl j dpc. 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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