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力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
2018年,黑龙江省要有50%以上县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参与医共体,2019年要有8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参与医共体,2020年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参与医共体建设,力争90%的病人在县域内就诊。这是在日前召开的全省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会议上,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明确提出加快落实的目标和任务。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要求,今年5月底前,黑龙江省各地出台以政府名义下发的医共体创建方案。各县(市)原则上要组建1-3个医共体,依托县级医院建立医学影像、检验检查(含心电)、病理诊断以及县域远程会诊等四大医技中心。根据医共体内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原则,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双向转诊服务流程,培养和引导居民养成“有序就医、履约转诊”的习惯,逐步形成逐级转诊制度。为让患者“少付费、省跑路”,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应在上级医疗指导下,可在本医疗机构进行手术或完成治疗的病种目录,以及县级医院下转病种和康复期下转病种清单。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要根据自身的诊疗能力,确保尽力收治,不得轻易上转,力争90%的病人在县域内就诊。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明确,各地医共体内牵头医院要充分发挥其技术辐射和龙头带动作用,通过临床带教、业务培训、坐诊巡诊、选派管理人员、组建医疗小组等多种方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薄弱专业服务能力,做大做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普通门诊应尽可能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同时鼓励条件具备的乡镇卫生院在收费不变的前提下,晋升为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要充分挖掘自身的潜力,在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同时,条件具备的乡镇卫生院应全面恢复产科和外科一、二级手术,力争在上级医院专家指导下开展部分三级手术。县级医院要开展三级及部分四级手术,承担45%以上的住院病人收治任务,力争实现90%的住院病人在县域内住院就诊。
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合理确定签约服务工作目标,不要盲目追求签约率,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要优先做好老年人、孕产妇、儿童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落实“三个一批”要求,优先推进贫困人口签约。做实做细签约服务各项任务;要完善和落实收付费机制、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强调,县级医院可实行医共体内大型设备统一管理,共同使用。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前提下,医共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不必要的等待和重复检查。制定人才优惠政策,鼓励组建医务人员1+1+1师徒关系(县级牵头医院十乡镇卫生院十村卫生室)。鼓励上级医院医生在基层医疗机构设立专家诊室或工作室。探索实行慢性病防治首席专家制,由牵头医院选定重点慢性病防治专家,负责指导基层医疗机构慢病健康管理工作。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明确,应完善与医共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合理确定医共体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医共体可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绩效工资和奖励重点要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倾斜,向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同时建立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黑龙江省卫计委将于年底对各地医共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医共体建设成效、技术辐射带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上级医院下转病人等情况,同时加大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的比重。
据了解,截至2017年年底,黑龙江省已有53个医共体挂牌运行,48个医共体成立了理事会。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已有县(市)医院95个、基层医疗机构407个参与到了医共体建设当中。(衣晓峰 记者 杜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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