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鹤岗市关闭小煤矿台账进行审查后,于8月20日以黑煤整治办发〔2018〕21号文件予以批复。 黑龙江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同意鹤岗市关闭鹤岗市兴达煤矿等21处小煤矿。其中:2018年年底前关闭12处(包括将列入2020年年底前关闭的鹤岗市鸿检煤矿调整为2018年年底前关闭),即:鹤岗市兴达煤矿、鹤岗市兴胜煤矿、鹤岗市恒达煤矿、鹤岗市向阳区煤矿、鹤岗市光大煤矿有限公司、鹤岗市富新煤矿有限公司、鹤岗市恒兴煤矿、鹤岗正焘经贸有限公司鑫盈煤矿、鹤岗市振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鹤岗市东方红乡三煤矿、鹤岗市宏利二煤矿、鹤岗市鸿检煤矿。2019年年底前关闭3处,即:鹤岗市双利煤矿、鹤岗市万昌煤矿、鹤岗市红旗煤矿。
引导有序退出6处,即:鹤岗市旭祥矿业有限公司、鹤岗市红旗二煤矿、鹤岗市群兴煤矿、鹤岗市兴源煤矿、鹤岗市隆鑫煤矿有限公司、鹤岗市疏园一煤矿(方案一:列为有序退出煤矿;方案二:列为整合主体煤矿)。如将来国家明确不予保留时限,要立即关闭退出。下一步,鹤岗市将坚决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政府部署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党政领导负总责、部门协同作战、纪监政法督导、社会监督等工作推进机制,做到横下心来一抓到底。紧盯任务台账,抓住煤矿关闭等重点环节,卡住时间节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稳妥推进、取得实效。 (记者 高洪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