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民政厅“法治建设年”公开承诺
全黑龙江省民政部门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努力打造“阳光民政”、“法治民政”,作出五项承诺:
一是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开展流程再造,进一步提速增效,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全黑龙江省性社会组织登记事项,自收到完整申报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符合登记条件且证件材料齐全的,当日办结,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推诿,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做好政策解释,并一次性告知全部内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二是加强低保规范管理,开展专项清查工作。贯彻落实民政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围绕城乡低保认定、衔接、退出、发放、管理、服务等环节,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完善政策措施、严格操作流程。
三是严格灾情管理,严管救灾款物。督导各地严格执行灾情2小时初报、重大灾情直接上报、24小时零报告制度,确保受灾困难人员及时得到救助。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和“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严格救灾款物管理,严查“优亲厚友”,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是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推进“四零”服务窗口创建工作。督导各地婚姻和殡葬服务单位公开服务承诺、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服务价格公开制等,强化监督管理。设置咨询投诉电话、意见箱和服务评价设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四零”窗口创建评比、“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强化服务和收费监管。
五是加强社会福利,推进养老服务。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加强养老院安全管理和制度建设,养老院服务质量明显改善。
省民政厅监督举报电话:8262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