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省要实现15万人口脱贫、10个国家贫困县摘帽。黑龙江省的脱贫形势依然严峻,脱贫攻坚处于最关键的节点,越到后期脱贫难度越大、成本越高,脱贫攻坚已经到了打硬仗、啃硬骨头的攻坚期。黑龙江省正在千方百计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这是记者在近日举行的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深化认识增强脱贫攻坚紧迫感
目前,全国的脱贫工作从全面推进帮扶向更加注重深度贫困地区攻坚转变、从以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性和保障性扶贫并重转变、从注重减贫进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转变、从注重完成脱贫目标向更加注重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转变。从我省看,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2017年,我省共投入扶贫开发专项资金32.6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在饮用水安全和“三保障”等重点领域办成了一批贫困人口受益的民生实事,产业扶贫能力大幅提升,全年实现脱贫人口16.2万人,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14万人脱贫任务,贫困发生率由2.46%降至1.64%。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高于全省平均增速2.5个百分点。
从2018年开始,我省与全国一样,贫困基本面已经发生明显变化,攻坚方式、着眼点着力点都发生了变化,已经进入扶贫新格局,越往后越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特定贫困群众,贫困发生率逐步下降,脱贫难度逐步加大。2018年,全省要实现15万人口脱贫、10个国家贫困县摘帽等目标,脱贫难度大、成本高,脱贫攻坚到了打硬仗、啃硬骨头的攻坚期。我省要求,无论形势如何变化,无论任务多么艰巨,都要确保到2020年全省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坚持标准提高脱贫攻坚工作实效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不动摇,坚持问题导向,向深度重度贫困聚焦发力,向产业扶贫和增强内生动力聚焦发力,向退出精准度和满意度聚焦发力,全面提升脱贫质量。要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各地要按照中央确定的脱贫目标,攻坚期内坚持现行标准不动摇,确保完成攻坚任务。对群众的承诺必须坚持现行标准,不能顾此失彼,引起更大的不公平。各地要始终保持定力,对盲目提高标准的做法,要坚决纠正;要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建立健全贫困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和数据采集更新机制,及时进行纠偏,不断提高扶贫对象识别退出质量,切实做到把符合标准的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及时全部纳入,对脱贫人口要注明脱贫措施,既要说清楚有多少人脱了贫,也要说清楚怎么脱的贫;要主攻产业扶贫软肋,产业是贫困县摘帽、贫困村出列、贫困户增收最有力的支撑。各地要立足优势、紧跟政策、盯住市场,上项目、立产业。要密切产业扶贫项目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要补齐“三保障”短板,饮水安全和“三保障”是脱贫攻坚的核心标准,各地要严格执行中央的要求和现行标准下的政策,国家规定动作不能走样,一定要做到位,自选动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好高骛远,不说大话,防止引发攀比和造成新的不公;要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坚持正向激励,要加强技能培训,推动移风易俗。
真抓实干
强化脱贫攻坚工作保障
为了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我省提出,要强化脱贫攻坚工作保障,提高攻坚能力,创新工作理念,提高工作能力,统筹工作摆布。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掌握精准扶贫的方法论,学会用精准的理念、精准滴灌的方式去扶贫。加大脱贫攻坚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特别是帮扶干部的能力。做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衔接,处理好二者的关系,补齐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支撑保障,解决影响脱贫致富的长期性问题;要全面压实责任。严格执行国家《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黑龙江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压实党委政府责任、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压实帮扶工作责任、要严格追责问责;要持续改进作风。坚持以上率下、要改进调查研究,开展全省扶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各地各部门要按要求全力开展专项治理,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除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的督查巡查、考核评估外,不再组织其他检查考评,还要减少村级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记者 桑蕾 张桂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