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我省关于“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的重要要求,努力营造规范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省决定启动《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为了切实做好《条例》起草工作,深入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请着重围绕《条例》起草思路、重点解决的问题、拟采取的措施以及如何优化营商环境的其他对策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征集要求。意见和建议应当明确具体,提出具体制度设计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截止日期。征集意见和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
四、报送方式。通过信函方式请寄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150001),并在信封上注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意见和建议”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hl j_yshj@ 163.com。
欢迎广大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