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结束

2017-12-28 11:12:32|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刘征宇

  27日上午,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结束。

  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出席第二次全体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符凤春主持会议,副主任孙永波、胡世英、庞义华、朱清文,秘书长于柏青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海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城市道路限制交通若干规定〉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环境保护税黑龙江省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适用税额和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项目数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间的决定》《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实体经济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豪岩请求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免部分法职人员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了人事任免名单。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在组成人员的见证下,向宪法宣誓。

  张庆伟指出,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即将届满。五年来,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对省委、对人大工作、对龙江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建言献策,依法行使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职权,为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张庆伟强调,省人大常委会要带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看齐,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基本方略。要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工作部署开展工作,努力在防风险、脱贫攻坚、生态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改革、发展民营经济等方面发挥监督作用。要认真总结好五年来的人大工作,把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作风传承好、发扬好。要从严从实抓好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我省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出席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任务。严明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符凤春在会议结束时表示,五年来,本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履行职权,为推进龙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的各项工作部署,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精心组织、认真筹备和开好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列席会议的还有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综合办事机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也列席会议。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和建议,部分公民代表旁听会议。(记者 曹忠义 闫紫谦 谭湘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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