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多载体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2017-08-14 13:52:55|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杜娜

  原标题: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多载体开展活动文明创建结硕果

  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是黑龙江省内综合性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院内现有三个中心:国家农林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节能保温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消防产品及阻燃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十分注意对干部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利用各种载体和手段,结合质检服务实际,开展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学习宣传教育及以“引领风尚·铸魂龙江”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进”活动,特别是在“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上,组织开展了诸如走进哈尔滨市儿童福利院送温暖、组织复转军人走进电影院观看励志电影、组织职工参加庆祝“十一”国庆节登山等教育活动。

  该院以创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为己任,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和文化、文明程度不断得到提升,2017年成为重新命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单位之一。该院多年来为“中俄博览会”、“哈西客站”等大项目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助推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整顿治理劣质煤、劣质汽(柴)油、假化肥等专项打击治理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肯定。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