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助发展谱写民营经济发展新篇章

2017-08-11 15:46:53|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杜娜

  当前,工商联工作正处于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黑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走出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新路子指明了方向,也为推进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和工商联事业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工商联要把黑龙江的全面振兴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和奋斗目标,不断开创工商联工作新局面。

  突出政治引领,强化“四个意识”,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

  深入学习贯彻系列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等核心要义,引导民营企业进一步增强发展信心,扑下身子,脚踏实地,戮力前行,争做合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深入研究,狠抓落实,进一步增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黑龙江省经济的全面振兴做贡献。

  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搭建载体、强化培训、党建引领,把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向直属商会、县级工商联、企业家自组织有效覆盖,特别是注重年轻一代的教育培养,针对年轻一代的群体特征和个性特质,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情国情社情教育,引导年轻一代继承党的优良传统,争做合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引导民营企业深度参与精准扶贫行动。认真组织开展“百企帮百村联万户”精准扶贫行动,与各级扶贫办密切配合,做到组织企业参与帮扶对接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村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台账录入管理精准。要以光彩事业为载体,重点通过产业扶贫、商贸扶贫、就业扶贫、智力扶贫带动贫困村、贫困户持续脱贫不返贫,努力帮扶300个贫困村,到2020年前达到国家脱贫标准。

  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各级工商联要把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着力引导广大干部以亲、清为标尺,坦荡、真诚地同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靠前服务。着力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发展难题,全力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用活用足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社会基础设施、民生等领域投资,壮大民营企业投资规模和发展后劲。推动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和《黑龙江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的落实,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运营成本。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善待企业家和投资者。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渠道,让民营企业了解掌握政策,有实实在在的政策获得感。

  扎实推进中小微企业成长。按照黑龙江省委要求,配合有关部门稳步推进“个转企”,五年间,力争实现一大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民营企业,力争重点扶持一批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资质以上、限额以上企业,力争全省民营企业规改股率有大幅度提升,打造一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民营企业集团,与金融部门加大企业上市培训,培育更多的民营企业在主板、新三板和区域股权市场挂牌上市。

  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配合政府相关部门重点扶持一批骨干企业成为龙头,带动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实现大发展。鼓励民营企业在破解民营经济偏弱、“五个要发展”、“做好三篇大文章”上下功夫。引导民营制造业企业参与全省“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大力振兴实体经济,在先进装备制造业上做精做强,形成品牌优势。加强领军企业和中小企业培育,围绕我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与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扶弱助强”活动,形成一批黑龙江省民营经济龙头骨干企业。鼓励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深度参与“一带一路”、“龙江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加大与外商、外地企业的强强联合,形成一批具有黑龙江省特点的民营企业集团,不断促进黑龙江省民营企业做优做强。

  加强与广东省对口合作。建立两地各级工商联、商协会组织对接机制,开展横向联动、纵向衔接、定期会商、运转高效的工商联机关、商会、企业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宽范围、广领域的合作。学习借鉴广东省工商联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经验做法,搭建两地政企联谊、企业交流、商会合作平台,通过资源整合和嫁接,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聚焦经济中心,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打造服务企业品牌

  打造“金助民企”品牌。通过银企对接大会、“银行行长进民企”等活动,进行推荐企业授信、政策解读、信贷培训,了解企业融资需求,改进和完善信贷管理模式,提高审批效率,创新金融产品,拓展金融服务领域,丰富金融服务手段,为企业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促进我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

  打造“科技扶企”品牌。深入推动与黑龙江省科技厅、省科协、省科学院签署的“科技扶企”战略合作协议落实,每年举办一次“牵手科技、驱动发展”成果转化对接活动,通过组织各学科专家深入企业开展科技“精准服务”,把我省科技资源和产业资源有效对接,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

  打造对外合作品牌。引导民营企业深度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地缘优势,注重同俄罗斯远东地区开展建设对接,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继续以中俄博览会为载体,联合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力争每年在博览会期间聚焦一至两个行业,举办不同形式的经贸活动。深化与欧美、东北亚、中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会合作,建立长期合作机制。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等多种方式拓展对外联络渠道,为民营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

  打造依法维权品牌。推进“黑龙江省工商联民营经济法律专家委员会”、“黑龙江省工商联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驻省工商联检察联络室”与各市地对接工作。推进黑龙江省工商联与省法院建立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开展黑龙江省民营经济法律宣传活动日和“法律维权面对面”等活动,举案释法,反映诉求,排查法律风险隐患,为民营企业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

  打造助企成长品牌。加强与知名院校合作,建立企业家培训基地。对中小企业、高成长企业培训。根据形势任务需要,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来我省开展讲座论坛等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合作,组织企业家参加“龙江企业家发展论坛”和“龙江企业家读书会”,积极参与全省实施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推选民营科技型成长阶段的高技术企业负责人参加系统专业培训。按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安排,分行业、分领域组织企业家赴国、境外和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进行学习考察,学习先进的经营理念和实践经验。加强年轻一代企业家培训,加深对基本国情、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解,组织到井冈山、延安、西柏坡等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开展新老企业家学习、交流活动,发挥老一代企业家的“传帮带”作用,促进年轻一代企业家健康成长。

  坚持强基固本,夯实基础,全面推进工商联自身建设

  全面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坚持“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标准,切实把讲政治、讲奉献、讲责任,热爱工商联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优秀企业家发展为工商联组织会员。坚持改善会员结构,注重在先进装备制造业、资源精深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发展企业会员,在黑龙江省旅游、健康、养老、体育、文化融合发展的产业中发展会员。拓宽会员发展视野,注重对年轻一代企业家教育培养,将一定数量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企业人士、留学回国创业人员吸纳到会员队伍中来。畅通会员发展渠道,加大在县域经济中发展会员的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

  全面加强县级工商联组织建设。目前还有部分县级工商联没有达标,没落实编制,无独立办公场所以及办公等经费未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等等。各地要继续推动[中发2010]16号文件和[黑发2011]10号文件精神落实,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快解决部分县(区)工商联组织“三无”问题。认真总结加强基层工商联建设的经验,探索建立工商联系统信息沟通、工作指导、服务支持等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基层工商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全面推动商会建设。以大力加强商会班子建设、进一步团结教育广大会员、突出做好会员服务发展、规范商会内部管理为工作着力点,履行好工商联的指导、引导、服务职能,激发商会活力。推进组建一批行业商会,带动一批县(区、街道)商会规范发展。市地逐步建立青年企业家商会。帮扶一批基础薄弱商会,宣传一批“四好”优秀商会典型,推动黑龙江省商会建设再上新台阶。继续加强与异地黑龙江商会及境外黑龙江商会的联系交流,积极探索举办座谈会、“家乡行”等多种活动,为异地龙商回乡发展搭建平台、畅通渠道、保驾护航。

  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始终把党风廉洁建设作为重要的政治要求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九项规定,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加强工作指导,强化服务意识,以上率下,倡导“工匠精神”和追求卓越的工作态度,提升工作精气神,激情工作,干事担当,不断打造一支政治坚强、业务精良、作风过硬、勇于创新的工商联干部队伍,努力开创工商联工作新局面。

  黑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吹响了龙江全面振兴发展的集结号,新形势、新要求催人奋进,新使命、新征程任重道远,黑龙江省各级工商联组织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为推动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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