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将在全国推广

2017-08-14 10:37:01|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杜娜

  原标题:让绿色在车流中闪亮

  13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为更好区分辨识新能源汽车,2016年起,公安部启动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式样设计和试点工作。目前,上海、南京、无锡、济南、深圳5个城市试点已发放新号牌7.6万副。

  据介绍,新号牌式样体现“绿色、环保、科技”寓意,以绿色为主色调,增加了专用标识,采用新式样、新材料、新工艺以及新的防伪技术,既可实现区分管理、便于识别,又能彰显新能源特色、技术创新。其中,小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底色采用渐变绿色,大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底色采用黄绿双拼色。

  按照公安部统一安排,2017年11月起,在前期5个试点城市基础上,增加河北保定、吉林长春等10个城市启用新号牌;2017年12月底前,除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启用外,各省(区)至少还有1至2个城市启用新号牌;2018年上半年,全国所有城市全面启用新号牌。

  另外,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工本费不变,仍执行现行国家规定的普通汽车号牌收费标准,每副号牌100元。

  热点问答

  问: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式样有什么创新和特点?

  答: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外廓尺寸为480mm×140mm,号牌长度比普通号牌增加40mm,其中大型新能源汽车后号牌宽度减少80mm。与普通汽车号牌相比,外观式样上主要有4个变化:一是突出绿色元素,体现鲜明特点。小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底色采用渐变绿色,大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底色采用黄绿双拼色。二是增设专用标识,展现电动特色。三是号牌号码升位,增加号牌容量。四是改进制作工艺,提高防伪性能。需要说明的是,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工本费不变,仍执行现行国家规定的普通汽车号牌收费标准,每副号牌100元。

  问: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在全国推广应用的进度安排如何?

  答:全国推广应用安排是:2017年11月起,在前期5个试点城市推广应用基础上,增加河北保定、吉林长春等10个城市启用新号牌;2017年12月底前,除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启用外,各省(区)至少还有1至2个城市启用新号牌;2018年上半年,全国所有城市全面启用新号牌。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总体进度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新号牌推广应用计划,抓紧筹备、抓紧推进。

  问:哪些汽车属于新能源汽车,如何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答:对新购置的新能源汽车,车主可以直接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条件、程序和要求,与普通汽车号牌相同。车主可以直接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预先选定号牌号码,再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选号时,可采取计算机自动选取(50选1)或按照编码规则自行编排的方式确定号牌号码。已经领取普通汽车号牌的新能源汽车,车主可自愿换领新能源汽车号牌,也可继续使用原普通汽车号牌。

  问: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发放工作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提供哪些服务措施?

  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为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申请人提供多种服务措施:一是开通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业务绿色通道或专门窗口,增配警力,增设查验场地,提供延时或周六日换牌服务。二是提供现场制作号牌和邮寄号牌两种服务方式供群众选择,并将通过各类媒体公布可以现场制作号牌的登记服务站点。三是开通服务咨询电话,为群众提供咨询导办服务,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对已登记的新能源汽车车主开展一对一的告知提示。四是提供现场免费安装号牌服务。五是对公交、出租公司等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大的企业,可以预先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