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105万人“分”了3.5亿元公积金利息

2017-07-03 11:25:25|来源:哈尔滨新闻网|编辑:吕岩|责编:张曦晛

  记者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全市14600多个单位、105万名缴存职工账户结付利息3.5亿元,比上年增长14.4%,人均结息330余元,现全部利息已准确、足额计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每年结息一次,结息日为6月30日,计算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公积金结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上年余额结转部分,另一部分为当年每月缴存部分。2016年以前,这两部分资金分别按3个月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计算利息。结息后,住房公积金利息将转入住房公积金本金,所得利息并入本金起息。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3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目前,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1.5%,比较而言,对于上年结转的资金,利率从3个月定期存款利率1.1%提高至1.5%,职工收益增幅达36%;对于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利率从活期存款利率0.35%提高到1.5%,职工利息收益增至4倍多。数据显示,公积金中心2016年、2017年分别较2015年多支付缴存职工利息6300万元和10700万元,每名缴存职工平均增加利息收入60元和100元左右。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2017年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公告》已发布,请各缴存单位及时做好住房公积金对账工作,职工个人如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有变化,也可通过所在单位或到公积金各办事处更正。

  查询方式

  1.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

  2.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办事处查询机(记者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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