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远小城虎林“绿生金”启示录

2017-07-03 09:52:06|来源:新华网|编辑:吕岩|责编:张曦晛

  地处煤城,关停所有煤矿,绿色产值占GDP近半;地处边远,却引来5家500强企业;地处东北,但经济增速却逆势上扬……

  黑龙江省虎林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走出了一条资源消耗少、生态红利高、经济效益好的生态文明之路。

  绿色发展观念

  虎林地处黑龙江省东南部,与俄罗斯隔乌苏里江相望,森林覆盖率超30%。早上六点,来自安徽、黑龙江等地的采山人,就在珍宝岛湿地附近森林中安营寨扎。每隔三五百米,路边就有一个三轮车,准备装载一天采摘的野菜。

  虎林多年来始终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先的绿色发展理念:率先在全省成立了生态环境检察室,专门对湿地实行环境保护监督和检查服务;凡是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项目,一律拒之门外!如今,虎林获得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等众多称号,其绿色生态品牌效应正不断放大。

  一个投资10亿元的造纸项目想落户虎林,但对环境有杀伤力,虎林毫不犹豫回绝;南方一家农药企业想投资2亿元办厂,但因对空气、水资源污染被拒。设置绿色门槛,虎林婉拒多个高能耗、重污染项目。

  隶属于黑龙江省煤城鸡西的虎林,其煤炭储量居鸡西各县市之首。但自2007年以来,虎林忍痛关了7个煤矿,如今一处开工的煤矿也没有。

  “煤矿主都要在我办公室里跳楼啦!”虎林市委书记李志伟对关闭煤矿的压力感触深刻。他说:“放弃到手的GDP和财政收入,我们也心疼!但必须下狠心,绿色发展不是一朝一夕做到的,必须从一点一滴做起。”

  绿色产业体系

  6月,虎林稻田里随处可见翠绿秧苗。虎林凭借肥沃的黑土,很早就成为全国产粮大县、绿色水稻示范县,一半以上耕地进行了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

  良好生态环境为发展绿色产业创造先天条件。中粮集团、福娃集团等稻米加工企业在虎林落地,就是看中了当地绿色稻米资源。娃哈哈集团建设乳粉加工项目,汇源集团建设奶牛养殖基地,看中的也是虎林优质的乳制品产业潜力。

  在福娃稻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大米经过制粉、烘焙、膨化等多道工序,变身雪饼、仙贝等食品。“通过精深加工,一个小小的大米粒增值了近40倍。”公司总经理薛庆富说。

  科技创新让绿色发展体系更丰富。黑龙江清河泉生物质热电集团公司的稻壳发电项目,把稻壳发电、供热、稻壳灰综合利用、有机肥生产等结合起来,年消耗稻壳48万吨,相当于年节约标准煤24万吨,减少二氧化硫、烟尘等排放1500吨左右。这种模式已在不少稻区推广。

  虎林从自身资源出发,明确绿色产业思路,几届班子连续抓,咬定青山不放松,目前已形成以生物制药、绿色食品加工为主的绿色产业体系。

  虎林并未因拒绝落后产能和关闭煤矿经济下行,生态环境正成为虎林持续发展的新增长点,这个市已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财源建设十强县。去年虎林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为7%,绿色食品产业产值占全市GDP的44%。农民人均纯收入1.5万元,其中54%来自绿色食品产业。

  绿色营商环境

  虎林人口只有30万左右,面积不足全国千分之一,但吸引了5家国内外500强企业进驻,其奥秘在于绿色营商环境和绿色生态资源同等重要。

  “当时考察了不少地方,虎林优势不明显,但绿色营商环境吸引了我们。”中粮米业(虎林)有限公司总经理于文海说,去年虎林投资300多万元维修附近道路,确保企业及时收购新粮。“甚至小到工厂绿化,政府都会帮忙”。

  企业有需求时主动帮,没需求时不打扰。虎林把每月1日至20日定为“宁静日”,除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外,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到企业检查,实现了“零干扰”。

  绿色营商环境使投资虎林的企业接连追加投资。虎林珍宝岛汇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奚春玲说,汇源刚落户虎林时只投3亿元建牧场,如今追加投资到了50亿元。

  得益于企业裂变发展,县级市虎林享受了总部经济红利。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上市后,又收购安徽一家大型药材市场,三年上三个项目,成为虎林第一纳税大户,年利税3亿多元。

  赢得企业信任,“以商招商”水到渠成。中粮米业(虎林)有限公司将合作伙伴温州华阳集团引荐到虎林;南方一家企业也主动将集团所在地的龙头企业联系表送给虎林。(记者 李凤双 王君宝 管建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