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     舆情智库
牡丹江市林口县委副书记、县长高辉:让绿色生态、宜居宜业、幸福和谐成为城市底色
2023-11-29 17:49:4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刘才星责编:赵滢溪

  “如果你有机会来黑龙江旅游,一定要到林口县走一趟,尝尝沙棘浆果、啃啃鲜食玉米,再大快朵颐一顿林口㸆大鹅,临走时再为亲朋好友捎上一包奎山粉条。”面对采访,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委副书记、县长高辉如数家珍地说道。让绿色生态、宜居宜业、幸福和谐成为城市底色,这是高辉主政林口县三年来的不懈追求。

  林口县因地处张广才岭、老爷岭森林峡口处而得名,寓意“森林之口”。这里市容市貌整洁,民风淳朴善良,散发着独特的小城魅力。生活在这里,倍感舒适与惬意,独特的资源物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高辉向社会公众推介林口,这样总结道:“我个人觉得林口有四个特质:一是有颜值,二是有内涵,三是有实力,四是有朝气。在林口工作,可以感受到干事创业的速度与激情。林口可以说是我的第二故乡,我们诚邀大家到林口多走走、多看看,亲身体验这座小城的独特魅力。”

  林口是农业大县,辖11个镇176个行政村,将乡村的资源优势、生态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产业优势,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课题。高辉说:“一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以调优调高调精‘大中小鲜’(即大鹅、中药材、小浆果、鲜食玉米)特色优势产业作为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强化政策扶持、扩大种养规模、延伸产业链条、培育塑造品牌、挖掘增长潜力,铺就乡村振兴新路子。”

  林口积极探索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一是大力发展鹅产业,制定了《林口县鹅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全力将鹅产业打造为富民强县的重要产业,今年全产业链产值预计可达4.2亿元。二是大力发展中药材产业,全县中药材种植主体发展到82个,种植面积8万亩,今年中药材产量预计可达1.8万吨。三是大力发展沙棘产业,林口按照“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和“国有林场+园区”的模式,推动沙棘产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沙棘产业逐渐成为治理生态环境、推进林下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的一项重要产业。四是大力发展鲜食玉米产业,按照“龙头+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林口积极引导企业与农户开展订单合作。今年,全县鲜食玉米产业种植基地发展到8万亩,鲜食玉米加工企业发展到9户,年加工量9000万棒,农户种植鲜食玉米对比常规籽粒玉米每亩纯收入增加1000元左右。

  县域经济是推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区域发展的重要基础,而产业是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做大做强特色产业,才能走好符合林口县自身实际的产业发展新路径。近年来,林口县将富硒产业作为加快发展“四个农业”、积极践行大食物观先行地的重要载体,在黑龙江省农科院专家团队的大力支持帮助下,走上了富硒产业发展之路。高辉表示:“现在农户发展富硒产业的积极性很高,也更加坚定了我们做好富硒产业的信心和决心。接下来,我们将锚定龙江富硒产业先行地的发展方向,全力将富硒产业打造成区域特色品牌。”

  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点,林口县追求让绿色生态、宜居宜业、幸福和谐成为城市底色。“一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动摇,用心用情用力回应民生关切、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将发展成果转化为群众可触可感可及的幸福生活体验。”高辉说。

  优化营商环境是全面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高辉说,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林口县始终把营商环境作为发展经济的“先手棋”、招商引资的“强磁场”、释放活力的“稳定器”,持续深化“一号改革工程”,不断深耕细作,将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作为更好地服务区域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的关键举措,更好地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以发展现代化大农业为主攻方向,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当好国家粮食稳定“压舱石”,是东北的首要担当。今年,林口县落实粮食作物种植面积234.4万亩,主要粮食作物玉米、大豆、水稻种植面积分别稳定在120.5万亩、104.3万亩、9.6万亩,粮食生产有望实现“二十连丰”,全力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贡献林口力量。(文 蒋立民)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