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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助“三农”促振兴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莲江口人民法庭耕耘在希望的田野上
2023-05-09 17:37:37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刘才星责编: 赵滢溪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莲江口人民法庭以法治社会共建、基层诉源共治、平安建设共享为宗旨,于2022年6月17日,在辖区内的北四合村设立了黑龙江省首个“共享法庭”。

  何为“共享法庭”,即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共建共治共享”拓展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新局面为纲,人民法院与人民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享有治理成果,结合网格化管理、治安行政管理、基层组织调解、妇联妇女儿童保护、工会职工维权等内容,以“不增编、不建房、广覆盖”为原则,以“一根网线、一块屏、二位联络人”为标准配置,由所在地工作人员担任庭务主任负责日常运行维护,集成移动微法院、庭审直播系统等软件,依托镇街村社、派出机构等现有的场地设施,承担网上立案、调解指导、在线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5项主要功能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

  莲江口人民法庭在共享法庭的运行中积极面向“三农”着力司法供给,例如对于已经发生矛盾的土地、宅基地、农资买卖等纠纷,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提出可能适用的法律依据以及相应的裁判尺度,推动乡镇干部、公安机关、人民调解员等社会力量进行诉讼前化解,结合村镇社区“网格”制度,提供“共享法庭+网格”双重驱动。将司法服务在乡镇街道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在村屯社区“延伸至群众家门口”、在网络云端“延伸至百姓指尖上”。过去,有的村屯到法庭需要1个半小时的车程,中途还要换乘车辆;现在,在家门口就能随时享受到各项司法服务,群众反响热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共享法庭”主要承担网上立案、调解指导、在线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5项主要功能。法院干警对辖区内的所有“共享法庭”定期寻访、随时沟通,发现辖区内没有形成纠纷但具体有潜在风险的社会问题,联合乡镇、社区、公安机关提出法律风险防控预案,定期开展失信直播、典型案例视频轮播等活动,对于相关法律问题对群众起到警示作用,同时结合法律讲座等活动进提高辖区居民法律意识,实现源头防范法律风险。

  “共享法庭”日常运作中,有效衔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网格化管理平台”等数据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在辖区内全部社区、村屯设置“共享法庭”的基础上,在法庭内架设“共享法庭指挥中心”,集成信息中枢、档案数据、考核督办等功能。将基层法庭法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专业网格员四支队伍形成合力,畅通诉调对接,建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充分调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调解组织、网格员等各类基层解纷力量,通过“共享法庭”平台,知晓纠纷、研判纠纷、调处纠纷、化解纠纷,促进纠纷源头化解,推动诉源治理向纵深发展。努力把小矛盾小问题化解在基层,构建“共享+”工作模式。“共享+乡村振兴”面向“三农”着力司法供给,在矛盾纠纷调处、典型案例指引、社会风险预判等方面提供司法服务;“共享+营商环境”在保险、工商联、行业协会等建立司法助企工作机制,有效利用“共享法庭”推进矛盾化解和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共享+法治校园”为辖区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关爱留守儿童,及时处理校园欺凌、校园伤害等案件,形成法院、学校、家长、学生共同参与的法治保护网。

  莲江口人民法庭在共享法庭运行中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大格局,承担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首先坚持党的引领,坚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非诉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实现未诉先办,诉前化解的良好成效。在辖区内“共享法庭”的建设过程中,积极争取属地党委政府支持,通过共建活动、联席调解、普法宣传等形式,多维度撬动辖区资源,得到当地党委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辖区内党委领导全程参与共享法庭选址、积极提供办公地点及办公用品,协调各单位助力,实现“活动共办、阵地共建、资源共享”,做到以点带面构建辖区多元解纷共同体。

  同时,共享法庭的建成,相应工作机制的建立,也进一步增强了法院干警做好群众工作的主动性。一是融入群众的能力。法官作为专职网格员,在线时时关注辖区群众的司法需求和“急难愁盼”,只有眼睛向下,才好更好了解群众,服务群众。只有解决群众的“烦心事、闹心事”,才能赢得群众的尊重和信赖。二是排忧解难的能力。法院干警借助“共享法庭”平台持续不断向社会和群众输出法律知识和司法经验,通过自身言行传递法治指引作用,释法明理赢得群众的新任。三是组织群众的能力。在党和政府政策、规定落实,重大项目建设中,通过普法宣传,政策宣讲,能够教育和引领群众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和集体的利益、群众的合法权益,形成良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局面。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总结莲江口人民法庭所属“北四合共享法庭”的成功经验,在郊区100个行政村、36个社区全面铺开“共享法庭”工作,通过“共享法庭”的建设和完善,将非诉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做到“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从而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的效果,最终达到诉源治理的目标,减少法院诉讼的体量,将诉讼案件总量控制在合理区间,成为保护人民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推动妥善审理涉“三农”领域纠纷,用实际行动为龙江振兴和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文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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